2007年的7月,我一个人踏上了去厦门的火车,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坐在我旁边,由于无聊我们就随口聊了起来,她告诉我,她是去厦门看她男朋友的,每个月见一次,不是她过去,就是他过来。她说起他的时候,脸上写满了骄傲和坚定,仿佛那就是值得用生命去巩固的信仰。
我问她,这样奔波,不辛苦吗?她有片刻的黯然,最辛苦的不是两地相隔,而是明明相爱,却不敢想未来。
原来,她的男朋友是一个穆斯林,而她是汉族人。如果想要这段感情有个好结果,就要跟整个家族脱离关系投入到穆斯林的信仰中去。可是,父母抚养她长大,怎么可以为了爱情就放弃血浓于水的亲情。
她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苦笑,人的一生有太多的责任无法割舍,比如亲情,事业,或者是别的东西,在这些面前,爱情就只能一让再让。
晚上我打开笔记本写稿子,她醒过来好奇的问我在干什么,得知我是给杂志写稿的作者时,她开心的问我,能不能把她的故事写出来。我摇头,不行呢,涉及宗教的东西是不能写的。
她问我,哪些元素是不能写的?
我低着头,笑了笑,政治,宗教,暴力,色情。
可是对于我而言,还有你,周小晨,你也是我生命里不得不静默的暗伤,不得不隐忍的眼泪。跟你失去联系之后,我经常做梦梦见你,你灿烂的笑容,你干净整齐的牙齿,你在江心跟我说有此一刻,不枉次生,还有你在落雨的街头对我郑重的表白。
这些回忆的碎片,时常让我暗自掉下眼泪来。
我终于站在厦大里看过了这片海,可是你已经离开了长沙吧,你毕业了,你回家乡了,你再也不会想起我这个人了吧。我站在海边,想起那个夜晚,我决绝的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的表情像受伤的小兽,那个时候,我怎么可以那么狠心呢?
我终于在海风习习潮来汐网的沙滩上,痛快的哭出了声音。
第二天我告别了厦门,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再踏上这片土地了。我知道,有些事我既然不能忘记,就只好克制自己不去想起。
因为一旦想起,心就像被捅了无数刀,那样疼。
七夕的时候我挂在网上,百无聊赖,QQ里有一栏分组的名称叫爱人,里面那个白色的小狗头像一直是黑白的,好象再也不会亮起来。这天是我20岁生日,我一个人买了蛋糕坐在房间里啃。
突然间,那个小狗头像不安分的跳跃起来,我失手把蛋糕打翻在键盘上,点开来看到你说,今晚10点,湘江边上,原地不动,过时不侯。
我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和短裤,夹着一双人字拖就冲出了门,我对司机说,你给我快点快点快点开!我现在有钱了,我再也不用挤那慢吞吞的公车了,可是当我站在你面前的时候,我却羞涩得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满脸通红。
你似乎更帅了,可我只敢低着头看你的脚,你说,兔安安,很好,这次没让我等两三个小时。我的眼泪哗啦哗啦就流下来了,你说,你现在进步了,不骗人了,你写的每篇文章我都看过了,可是为什么没有用我做男主角的呢。
我好不容易才压制住哭腔,强装镇定的说,因为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原谅我。
你笑了,你漫不经心的说,可是我好象记得我跟一个骗了我手机的人说过,如果你骗了我,我一定原谅你。如果有人欺负你,我第一个站出来保护你。如果你看上什么东西,我就买给你。如果你将来没人要,我娶你。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我抬头看着你,眼泪怎么都止不住,你轻轻的把我抱进怀抱,姿势一如过去那么小心翼翼,你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不要说话,不要哭,轻轻听这句歌词:
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