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主义者就沿着这个思路做了发挥。这里我顺便说一下,就是维特根斯坦本人是不是个实证主义者,是有一个很大的质疑的,但他有一些学术上的跟随者,这些跟随者我们一般称之为维也纳学派,代表人物有卡尔纳普、亨普尔、石里克等等,像这些哲学家,他们就从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关于有意义的命题和无意义的命题的二元区分出发,开发出了一种新的学说,来讨论哪些命题是可以被实证的,哪些命题是不可以被实证的。
比如按照这些哲学家的看法,像这朵花是绿色的、白色的甚至是透明的这都可以,这些命题不管它的真假,都是可以被实证的,所以它是有意义的。如果你胡扯一句话,说“这朵花的颜色非常的烫”,显然“烫”这个词是不能用到颜色这样一个范畴里面的,所以这句话就根本没办法实证。当然了,在诗歌里面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语言,但是这些哲学家都是满脑子的科学实证,他们不愿意考虑在诗歌领域出现的这些语词的用法的含义。
基于这种观察,这些哲学家就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一个语词的意义,或者一个命题的意义,就在于证实它的一个方法,如果你能够提出一个方法证实它的话,这句话才是有意义的。
比如,如果你要说一句话,说“张三很喜欢我”,那么我就会回应你,那你证明给我看呐。你就说了:你看我跳到海里面去,张三也会跟着我跳,来救我。你如果这样试验了,张三也这么跳了,那么这句话就可以说是被证实了。当然了,你可能胆子小,不敢往海里跳,但是至少你要给出一个方法,让我可以脑补你自己跳下海张三也会跟着跳下去的场景,这样就算给出了证实这句话的一个方法,因此前面的那句话就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