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动党员成为行走的先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一名流动党员,就是一面行走的鲜红旗帜,广大基层党组织应立足实际,坚持管理为先、教育为本、引领为径,切实将流动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转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动力。

        扣紧“责任链”,实现管理“主动”更“联动”。“党员行千里,组织一线牵”。流动党员分布广、类型多、流动快,党组织要织密“组织圈”、当好管理员,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服务、教育和管理就延伸到哪里,精准摸排、探明底数,建立流出及流入党员台账及党员流动信息共享体制,经常性了解、动态化更新,做到分类管理、多重联动、流而有策。聚焦“流转不流散、流动不流失”,采取相近区域组建、实体企业单建、行业商会联建、流入地流出地共建等模式,通过流出流入“双向摸排”、线上线下“双线并进”,引领带动“隐形党员”现身、“口袋党员”回家,着力实现“管得着的看得见”“看得见的管得着”。

        拓宽“服务链”,引领党员“流入”更“融入”。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不仅要有“名”,更要有“实”。流动党员长年在外就业创业,对党组织的依赖性更大、期望值更高。党组织要当好流动党员的“大本营”、务工乡亲的“好靠山”,让流动党员寻“家”有路、求助有“门”,通过开展好“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主动吹响“集结号”、架起“连心桥”、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为流动党员量身打造“学习套餐”“创业套餐”“关爱套餐”,引导流动党员主动充电蓄能、修身赋能,加快实现从“客场”到“主场”、从“客人”变“主人”的转变。

        延伸作用链”,推动发展“想为”更“有为”。“一个支部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是一面旗帜。”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大、信息渠道广、群众接触多,是干事创业、发展建设的“潜在力量”,流入地党组织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引导更多流动党员参与社会治理、社区服务等,推动其从“流入”到“融入”。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搭建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各类平台,定期组织“返乡归巢”恳谈会、生产经营观摩会、链上企业圆桌会等,鼓励流动党员中的“能人”“巧匠”为群众解忧排难、为发展建言献策。通过“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激励更多流动党员成为新时代发展中行走的先锋力量。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委组织部 王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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