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不久,抖音上的《天价饺子》有点火。王律师的抖音账号,专门用来普及法律常识,解答人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王律师带着北京味儿的普通话,叙述事实不慌不忙,有条有理,干脆利索,有几分像是在说相声。
王律师说:前几天到朋友家做客,吃了顿饺子。聊天时,朋友说起他的一个朋友的母亲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朋友的儿子,也就是老太太自己的孙子。房产过户给孙子,写的是买卖合同,400万。朋友说这事儿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办的挺明白的。
听到这里,王律师插话问了一句:那400万给了吗?朋友说,给什么呀给,其实就是赠与,根本就没有给钱,不过就是为了将来房产再卖的时候少交税。王律师说,如果这样,将来老太太不在了,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这个400万怎么办?朋友没听懂,王律师解释说,将来一旦继承人认为老太太卖房子的这个400万是遗产,必须由继承人平分怎么办?这时,朋友才算听明白。赶紧问现在怎么办?王律师说,趁着老太太健在,让她写一个自愿放弃这个400万的声明,而且全程视频录像留痕保存。
朋友听罢,赶紧打电话告诉朋友的朋友。最后,王律师问:您说,这顿饺子是不是值200万。
不得不说,王律师对这事儿分析得很到位,措施具体实用。
2.
目前,不少亲属之间房屋赠与都采用买卖的形式,就是为了得到房屋的亲属将来再把房子出售时少交税,这种想法、做法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既然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就应当要交付房价款啊。一旦卖房人去世了,他的继承人要求继承这笔尚未支付的房价款,这个诉求也没错吧!
所以说,这种采用房屋买卖形式的房产赠与存在着缺陷,王律师提出的办法可以预防纠纷的发生。
然而,如果卖房人已经过世,再也无法说出事实真相。那么,继承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买房人支付并继承这笔购房款时,买房人该如何应对?
这个问题,王律师在《天价饺子》的抖音里没有提及。
司法实践性中,法院受理的《天价饺子》所说的这类案件并不少见。通常,法官根据证据综合案情全面考量,确认亲属之间名为房屋买卖实则房产赠与的判例也不在少数。
在这里补充一下。王大律,不用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