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为人所“心怀”,而爱自在地呈现;情感寓于人,但人寓于爱。——马丁•布伯
爱的基本性质之一就是“个体间性”,自在于你我之间,高于个人情感,情感为人所心怀,而爱自在呈现。
老师讲每个性质的界定都会隐含着困境和问题。爱给我们带来了幸福、也带来了烦忧,带来了美好憧憬,也带来了失望,现实生活中制造了很多困难。犹如硬币的一体两面。
工业文明时期,我们想把爱存储或者置换,我们越是需要它,它越是来去无踪。
马丁布伯在《我与你》里讲:情感可以为人所“心怀”,就是你喜欢或不喜欢这个人,不是由你这个个体决定的。
而爱则是自在的呈现,你喜欢一个人是你的事情,别人是否喜欢你是别人的事情,爱变成了两个人的事情。
爱是自在的呈现,情感寓于人,人寓于爱,爱是高于人的情感之上的,马丁布伯的洞见深刻表述了爱和情感之间的关系。对人怀着美好情感未必是爱,我们无法决定爱或不爱,他是两个人之间的事。
举个例子,汤姆和玛丽
一种情况,汤姆喜欢玛丽,但是他不能决定玛丽也喜欢自己。
二种情况,汤姆喜欢玛丽,玛丽不喜欢汤姆,即便汤姆用尽全力,交托了自己全部的心力,玛丽也不喜欢汤姆。这时候就没有爱。只是汤姆对玛丽的一种美好情感,它不代表他们俩相爱。爱是两情相悦。
三种情况汤姆喜欢玛丽,玛丽也喜欢汤姆。他们都把自己全部托付给对方,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间性关系,你往中间筐里放关心,我也放关心;你放尊重,我也放尊重;你放珍爱,我放崇拜;这样在这个筐里会产生一种叫做“爱”的物质,这个物质叫做“汤玛丽”。它既不属于汤姆也不属于玛丽,“汤玛丽”是凌驾于汤姆和玛丽之上的一种“我们的结合体”。这个结合体需要俩人不停的往里释放能量。若是一方懈怠,有可能这个“汤玛丽”有一天会消失。
四种情况,当有一天若是一方懈怠,“汤玛丽”消失了,汤姆是无法要求玛丽的,是无法强求的。人的一生相爱的几率犹如偶然相遇相互交互的一丝光亮,如果因为得不到爱而去悲伤,或者我们有过美好的碰撞而想去占有,爱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从哲学的视角看,“爱”是一种超越了个体情感能力,他是个主体坚信问题,两个主体之间的中间地带,超越了任何个体的情感经验,即使你的情感达到了最无私的地步,我们做好了献出自己的准备,他也不代表我们拥有了爱,因为他不是个体的、不是个体经验所能拥有的东西。两情才能相悦,爱是神性,是上帝的经验,属于某些真理性的经验,他超越了人、超越了人的主体性,必须在两个主体的坚信里显现出来,你可以把全部情感交出去,不代表对方也可以交出自己,不代表别人也会交出去,从这个视角看,是个主体坚信问题。
从社会学视角看人是群居性动物,爱是关系问题。用诗人徐志摩角度看,爱就是两个人交汇时互放的光亮,人是独立的个体,两个人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我们爱过,无憾就行了。我们都有各自的方向,谁也无法去拥有爱,你只是体验到了这样神性的东西,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你把你交了出来,我把我交了出来,在这段路上有了这样互放的光亮,就知足了。
从科学视角看,他又具有真理性,从一个永恒时间维度看,他具有偶然性,人就是一瞬间,短短一生如白驹过隙。有的人与人之间,在偶然当中唰闪了一下光,这是爱过的人;有的沉寂于黑暗中,过了一辈子也没碰撞过光,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如一粒有光或无光的微尘,沉寂于黑夜的海上
从人看人视角看,这辈子活过、爱过、无憾。这一辈子也没互放过光亮,短短一生蛮遗憾的。不同视角看,爱都有这样的特性,是高于人而存在,高于个体经验而存在的。
一旦忽略这个坚信爱就消失了。爱是自在的,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
当我们总想超越爱去爱的时候,没有意识到个体的有限性,这个时候我们把自己当神了,体现的不是人的愿望,而是神的意志。我们只是个体的人,不是神,无法主宰和掌控一切。
9月15号,气象台公布台风梅花登录日照,全市中小学放假。早晨儿子没有早起,我吃完早饭,看见班主任在群里发信息说,家近的同学可以到学校上自习,家长做好安全接送。于是我给孩子姥爷打电话,把信息转发给儿子,然后送儿子上学校。
我到单位的时候,接到儿子电话。儿子说他们班走读的同学没有到学校上自习的,他也不去。然后我看见群里老师发的在学校里自习的学生单给儿子看。这时儿子说不舒服还是不想到学校。我貌似冷静的说,我尊重你的意见,我只是传达班主任的信息,若是明天到校,你要自己和班主任解释为什么没去学校。
和儿子打完电话,不知道为啥心里有些气愤,于是给儿子发信息“我尊重你不去学校上自习,你不用给我解释同学们去不去,不去就不去,解释那么多干嘛。实话实说就行了。”
过后儿子又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语调不对?我似乎有些警醒,就说学校放假本身就为了安全考虑,你不去也很正常,干嘛非要解释那么多。我尊重你,别想多了。晚上下班回家给儿子带了好吃的,儿子和我说他在家里做了数学题,然后自学了啥啥啥,并拿出笔记让我看,娘俩都很愉快。
1、我把信息转给儿子,让孩子姥爷送孩子上学校,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当然的认为班主任说的是对的,孩子就应该到学校自习。
2、当儿子给我打电话说不去,实际是超出我的期望的,我认为儿子就是想在家里玩。心里很不高兴的。但是因为学习了,保持了有意识。
3、当孩子向我解释,我愤怒了。明明自己不想去,还找理由。妈妈立刻捍卫自己的立场,把自己择干净,你不去学校是你的事,我就是传达信息。实际是借机泄私愤。
4、当孩子意识到妈妈不高兴,直接打电话询问,妈妈回到了觉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晚上回家给儿子带回了好吃的,用行动告诉儿子我尊重他,不会因为他的选择生气。
儿子的角度
1、保持自己的主体性,放假了就是想在家里休息,所以直接说不上学校。
2、儿子感受到妈妈的期待,所以解释说同学们都没去,不想让妈妈不高兴。
3、妈妈发信息儿子知道妈妈不高兴,直接打电话核实。妈妈回到觉知意识,解释了自己想法。
4、晚上见到妈妈,儿子在家既休息,也学习了,并且拿出学习的作业让妈妈看。妈妈趁机表扬了儿子作业写的认真。
5、妈妈保持觉知,儿子感受到妈妈的不高兴,中间都有一个叫做“爱”的东西凌驾于母子之间,所以大家都意识到了这种需求。都做出了对方期待的事情。
总结:情感为人所“心怀”,而爱自在地呈现;情感寓于人,但人寓于爱。
若是事情是另一种解答,儿子并不理解妈妈,妈妈也觉得儿子就是不懂事,这样母子之间就会围上一堵墙,无法沟通。
还有一种解答,因为妈妈坚持学习家庭教育,理解儿子就是想在家休息,从心底里尊重儿子,儿子在家学习和玩都是自己的自由选择。这时儿子是感受不到妈妈的不高兴的,也就不会有过多的解释。诚如绝对自由承担绝对责任,而在责任的驱使下,孩子会生发出内驱力,自我完善的欲望就产生了。
自由的极致就是不惧失去喜欢的人和事,可以离开任何不喜欢的人和事,如果想要试图改变一些东西,首先应当理解许多东西,让自己维持一颗孩子般纯洁的心灵,永远忠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