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
一、监督对象要“全”。这种全面性要充分体现在管理对象、时间维度上,切实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从管理对象来说,就是要人人接受监督,无论哪个层级、哪个年龄,都应该做好管理,切实做到关键岗位重点管理、年轻干部及早管理、各类干部统筹管理、退(离)休干部加强管理。从时间维度来说,不仅要对干部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还要注重“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很多违法违纪行为都是在工作时间之外的私人领域发生的,这说明“八小时之外”是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薄弱点,要做好全面监督管理,就必须坚持“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不打烊。
二、监督标准要“严”。“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我们要将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管理监督全过程,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方面是规定要严。要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的标准。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新的实践,有针对性探索出台一些制度规定。像辞去公职人员向原单位请托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引、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通过各类规定推动干部管理标准具体化严格化,使党员干部更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另一方面是约束要严。组织部门干监督工作,就应该关口前移,靠前监督,切实从细微处、从小问题上严格约束干部。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找蛛丝马迹,如信访举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结合各方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灵活运用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诫勉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让干部习惯于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
三、监督环节要“通”。干部监督要从两个方面的衔接贯通,一方面是内部,一方面是外部。从内部来讲,各项工作要衔接起来,信访举报、审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带病提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这些工作要综合来看。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要结合信访举报、审计、个人事项等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推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从外部来讲,监督从来就不是谁一家的事。各部门之前要积极做好衔接,统筹推进监督工作,要打破各项监督之间壁垒,推动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才能真正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