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提到,他们研究的很多犯罪案例中发现,一个杀人狂魔可能杀了不少人,但就这个人没杀,因为这个人善待过他。
其实,人类之间的相互爱和相互关心,或者同情,也是观念的一部分。人的心理发展最早出现的就是情感,情感上对抚养人(尤其是父母)的“依恋”。父母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若倾注丰富的情感,孩子输入的东西就会越多,他的语言表达就越好。年龄稍大一点,就可以结交小伙伴。如果之前抚养不到位,那孩子的话就少,与其他小伙伴的交往就有困难。
孩子的情感发展是有台阶的,早年是父母,接着是同伴,然后是师生,再大就是同性,初二初三之后基本就开始是异性。异性之后,开始恋爱了,他们就开始不自私了,之前都是自私的。因为爱,他会把好吃的留给对方,有好的电影就叫上对方,这就是爱的扩展。
当他能够对一个陌生人有一种博爱时,基本就完成了一个人成熟的爱。比如快递小哥给他送餐送晚了,他仍能想到对方这么辛苦也不容易。绝对不能埋怨对方,甚至伤害对方。这就是一种博爱。博爱,就是能够对陌生人的感受产生共鸣。
有些成年人可能只是对自己的家人不错,但对陌生人并不好。这其实是情感的缺失,是情感发展的不完整,也是家庭教育的缺陷。
优秀的母亲应该教育孩子,学会替他人考虑,要善待他人。
宗教上常提到,对人善就是对己善。
在2003年的一起案件中,黄某曾经杀害了很多青少年,但最后有一个17岁的孩子没有被杀。他为什么没被杀呢?黄某在折腾他时,他哭着求他,“我是独子,你杀了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呀?你也有妈妈,你这样做,你妈妈回头也会很伤心。”他的这些话说的黄瓜大哭,“我妈才不管我死活呢!我在与不在她都不管我!”后来这个青年说了这么一句话:“你要是不嫌弃我,等你老了,我当你的干儿子,我陪你,把你接过来,为你养老。”黄某最后把他给放了。
据了解,这个被放过的孩子本人真的是很善良,他能做到对陌生人的一种博爱,与陌生人的感受产生共鸣。
所以教会孩子善待他人,有时是能救命的。
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