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第178天。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这本书在我的枕边放着,每当翻起他的这本书,会激起我很多的灵感,受到很多触动,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熊培云在《自由在高处》这本书中,深刻而尖锐的评论,引发我诸多思考,文章中引用的中外名人名言和有寓意的故事,信手拈来,对于自己阐述的观点起到了充实完善和论证的作用,恰如其分,常常赞叹不已,不自觉地想到:读书多了真好。
今天早晨,随便翻开《自由在高处》的190页《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在这篇文章中熊老师引用了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引用了美国政治活动家詹姆斯•奥蒂斯反对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时的慷慨激昂:“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个体的主权就是这两种,一是“对物”二是“对己”。引用的的这两位名人的话语,非常恰当,通俗易懂。
熊老师在文章中引用的一件实例,深深地触动着我。他写到,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27岁的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20岁。几十年间,在这堵“隔离人民的墙”下面,先后有300位东德逃亡者被射杀。在法庭上,亨里奇的律师辩称:卫兵仅仅是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不这么认为,法官说: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被判处三年半徒刑。
熊老师引用的这个实例中法官的话意义深刻。体制内的许多作恶者,把体制与命令当作其替罪的借口,为自己主权沦陷、良心失守卸责。然而即使是在黑暗时代,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不是么?在修砌柏林墙的第一天,便有东德卫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墙,方生方死,正是从那一天开始了它持续几十年的坍塌。
一个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心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也是个体超拔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具有神性的一厘米。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抵抗上级的权利。实际上呢,大部分人都是于法不顾,以为可以尽享良心沦陷之红利,且永远不受责罚。而这一切,也正是网民穷追暴力拆迁等等恶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熊老师利用这些信手拈来的例子,充分说明了一个人能够淡定做好自己,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维护好良心的“一厘米主权”是多么难得和有意义。
书读多了真好,活学活用,相得益彰,使文章中论证的观点透彻明白。
《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这篇文章,教育意义深刻,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和工作安排的人,上级让我干什么、让我传达什么,我就干什么,就传达什么,即便知道上级是错的、不合理的,硬着头皮也要干下去、传达下去,因为“上级”的旨意未必都是经过研究后下达的,有时确有某某人打着“上级”的幌子擅自下达命令的情况,这是非常可怕的,遇有这种情况,你再违反良知的的遵从,就会出差错出问题的。在工作中,我非常反对这种处事方式,曾经遇到同事有这种情况,我知道后,大发雷霆。
“抬高一厘米”,守住主权,守住良知,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