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
我来法院的时候,还没有物业公司,我们保安属于县里的保安公司的派驻,隶属保安公司,在院里门岗值班,又归院里管理,属于双重管理。
好像是2017年的时候,市里一家物业公司跟院里面不知道哪个领导挂上了钩,从此物业公司入驻法院,全方面接管了院里的勤杂工种,包括我们保安以及保洁、厨房和电工等人员。
当时我们保安属于县保安公司,转到物业公司的时候,主抓后勤工作的赵副院对我们几个保安说,让我们向保安公司提出辞职,等于强行踢走了保安公司。
当时,保安公司的那个给我们发工资的女会计,还问我们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别的单位当保安,比如某某银行或者医院等单位,我们当然是拒绝了,也不是因为法院这个地方有多香,而是因为别的单位的保安都是两班制,只有法院这里是三班倒,而且在这里已经度过了几年的光景了,各方面都比较熟悉了,所以就遵循了法院赵副院的意思,留在了法院。
等于人员没有变动,倒班制度和工作性质与内容也没有变,只是换了“东家”,等于开除了保安公司而已。
为了方便管理,物业公司派了一个管理人员过来,这个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称作“经理”,刚开始的时候,派过来的物业公司经理叫徐超,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男子,也是市里的人,这个人其实比现在的物业公司经理强的多。
徐超刚开始的时候,就给我们换了服装,把原来的水泥灰保安服换成了与院里干警制服类似的服装,跟法警制服一样的颜色,相似的款式,除了警徽肩牌臂章和警号不同外,其他的都无限接近,不细看的话,分不出来真假。
说实话,那样的高仿制服,比原先那种水泥灰制服高级多了,穿在身上精气神都感觉不一样。另外还陪备了对讲机,对讲机基本上就是个聋子的耳朵,摆设。现在对讲机还在值班室柜子里“挺尸”,早就不能用了。
这个物业经理徐超,跟我们相处的非常融洽,从来都不会指手画脚颐指气使,也没有摆架子,更没有整天一幅臭脸吆五喝六的,我们的工作都一样照常进行,所以我至今都非常满意这个物业公司经理。
但是好景不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经理徐超被物业公司解聘,在我看来就是“莫须有”的罪名!
之后就换来了现在的“草包”经理刘一膘,之所以“草包”也能当经理,就是因为物业公司就是他哥哥开的,属于任人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