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解》卫灵公篇第十五(第9节)

15-9

子曰:“志【1士【2仁【3人,无求【4生以害仁,有杀【5身【6以成仁。”

【注释】

【1】志:心之所向,起心动念。

【2】士:同仕,真实的人,境界高的人,懂道理的人。

【3】仁:平等待人。

【4】求:追求,想得到。

【5】杀:刀砍斧削箭伤,剥夺物质生命。

【6】身:意(灵、魂、精神)与物质世界的肉体结合在一起,叫身。后来经过演变,身就成了纯指物质肉体了。

【译文】

孔子说:“作为人,应该去追求做一个懂道理的人,平等待人。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生存,去损害伤害别人,去干伤天害理的事。如果在坚守良心和维护生命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话,宁愿放弃物质生命,也不能放弃良心良知,不能放弃公正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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