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资源。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招商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日益加大。但严格的用地政策和各村现有的用地指标已经不能满足本村实际发展需要。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一方面国家实行严格的用地计划,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而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又需要占用大量建设用地,造成了土地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加剧,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如何破解这一矛盾,在实现发展的同时保护好资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要加强宣传,营造集约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为推行土地集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是制定政策,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全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研究促进农村中心村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措施,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办法。同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违法乱占滥用土地行为。
再次是规范征地,解决好征地过程中存在的矛盾。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过大,圈占的耕地大量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以上问题均暴露出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要通过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和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等举措解决好征地过程中的矛盾。
最后要盘活存量,注重从农村内部挖掘土地存量。我国城镇内部存量土地挖潜空间很大,每个村庄都有或多或少的建设用地多年来一直闲置未用。要积极组织开展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加大对闲置、空闲和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建设土地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供地、停发土地证、高额罚款、收回土地等措施。对闲置、空闲和低效用地较大的地区,相应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扣减农地转用指标,暂缓办理土地审批,避免土地的再次闲置与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