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辅导当事人之后,他看起来仍然跟以前一样,没有更好,也没有更糟,那么辅导此当事人是否仍具意义?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通过当事人的持平表现,咨询师值得思考的是,咨询师的辅导中究竟用了什么方法与策略,让当事人的情况没有更糟?如果这些方法与策略再多加使用的话,是否会有所不同?
当事人维持一阵子没有改进会是很有作用的,因为当事人将会酝酿下一步改变的力量。但是在此停滞时期,咨询师持续的辅导、鼓励、支持、陪伴,会是当事人酝酿动力的媒材,以及决定是否要有所突破的关键力量。尤其,值得咨询师扪心自问的是:如果咨询师的辅导就真的只能让当事人的情况至少暂时不要更糟,甚至只能延缓当事人问题行为的恶化,如此是否仍然有辅导意义?而咨询师是否还愿意继续补导当事人呢?相信很多人的回答是肯定的。
咨询师的辅导是一种邀请,很多辅导机制是一种给予当事人改善的机会与空间。或许我们不能逼当事人改变,但是至少“创造与等待当事人改变的空间与机会”,确实系统能做的,咨询师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