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执行,第十六条有若干针对行人的规定,我梳理如下:
一、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独轮车、自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以上工具可能仅限固定的体育运动场所,我常住北京,就我观察,这几种工具中,容易见到的是平衡车,不少外卖员在利用平衡车在小区内配送,有些青少年在路上使用,但在兰州,可能会依归被罚,所以在兰州不建议购买平衡车,只能在家玩,没有实际应用场景。
二、不得在车行道上兜售、发送物品;
很早前在等红灯时,能见到往车窗里塞卡片的,现在很极少见到了,所以不用过分在意这条。
三、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行人经常在马路边叫车,按这条规定,叫车应该在指定地点,不能随意在马路边轿车,希望兰州在出规定前,做好叫车点的便民规划。这条要格外注意,因为按道理能不能停,是司机和轿车软件分内的事,不该罚到行人身上,所以兰州行人不要掉以轻心。
四、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这条是恰当的,翻越护栏相当危险,务必遵守。
五、不得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故意缓行或者滞留;
我不理解起草者怎么想的,从保护行人变成了保护效率,建议还是安全第一,车看起来没减速,还是要让,不要怕被罚做出危险行为。
对于以上被定义违规的行为,罚则如下:
违反前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罚款。
按流程,如果行人首次被抓到,应该处以警告,后续再被抓到,才可以罚款。如果首次就要罚款,建议与对方沟通本规定,如果对方坚决要罚,建议不要较真,要对自己的实力有清醒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