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哪儿不重要,去,才重要。陪你看风景的人,永远比风景更重要。
突然被这句话给治愈了。它就像暗夜里划着的一根火柴,虽只一瞬,却将些模糊的影子照得通明。我放下手中的茶——茶是早凉了,正如这二月天,虽已过了年,暖气却还在路上磨蹭。窗外是所谓的“新春”,杨柳未见鹅黄,倒是风依旧硬得很,割在人脸上,提醒你岁月不过是换了个名目,内容还是老样子。
我们向来是喜欢“去哪儿”的。仿佛人生的价值,全在地图上的那一个红点;或在旁人的惊叹里,或在朋友圈九宫格右下角那个小小的定位标志。于是攒钱、请假、挤在汗臭与泡面味交织的车厢里,奔赴一个个被命名、被描述、被摄影术美化了的“远方”。到了,拍照,低头修图,发送,然后呢?然后或许是新的空虚,像潮水般漫上来——原来不过如此,原来这山也就是山,这水也就是水,与画片上所见并无二致。
这倒使我想起一个旧词,“走马观花”。马是走了,花也观了,可花是什么颜色、什么气味、花瓣上有无露水,全不晓得。我们成了新的“走马”者,乘着铁马,隔着玻璃,掠过一片片被称作风景的布景。心呢?心或许还困在原处的格子间里,盘算着归程与开销。
所以“去”这个字,倒是比“去哪儿”有分量得多。它是个动作,是种决断,是把人从日常的泥淖里拔出来的那股子劲。重要的不是抵达,而是“正在路上”的那个状态。是身子随着车厢微微晃动时的失重,是机舱窗外云海铺展时的出神,是双脚踏上陌生土地时,那股从脚底板直窜上天灵盖的、微麻的实在感。在这“去”的途中,人倒像块被搓揉的毛巾,将里面积存的尘垢与倦意,一点点拧了出来。
然而这还不是顶要紧的。
顶要紧的是那句“陪你看风景的人”。风景是死的,是画片、是明信片,任谁去看,大抵相差不多。可那“陪着”的人,却是活的,是有温度的,是会将你的“看”,变成“我们看”的。譬如同样是看雪,独自立在旷野里,只觉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干净得叫人心里发慌;但若身侧有个熟稔的人,呵着白气,指着某处说“你看那像不像只兔子”,这雪的意境立刻便不同了,有了生趣,有了可以言说的细节,有了只属于你们两个人的秘密。风景是公共的,而一同经历风景的时光与感触,却是私有的,是刻在骨头上的。
我也曾独自游历,见过些名山大川,当时觉得胸中块垒为之一涤。可如今回想,那些壮丽的景象竟多数淡了,模糊成一片混沌的色块。记得真切的,反倒是些微不足道的琐屑。与故人挤在江南夜航的船上,分食一包花生,听水声汩汩;在异乡小馆躲雨,就着一盏昏灯,说了许多无谓的闲话。当时不觉得,现在才明白,原来重要的从来不是山水,而是山水间那个可以让你安心沉默、或肆意谈笑的人。她使风景成为背景,而她,成了你生命图卷上,再也擦不掉的一笔暖色。
话说回来,如今已是马年。鞭炮的碎红早被扫净,元宵的花灯也早熄了。春天像是要醒未醒。若你心里也存着个“去哪儿”的念头,又被种种俗务绊住了脚,我倒觉得,不如先想想“同谁去”。找一个不必费力应酬的、能共享沉默也能接住笑话的、让你觉得“在路上”本身便是享受的人。去哪里,反倒可以随意些。近处的山坡、城外的河流,甚至就是漫无目的地搭一班公交,坐到终点再坐回来,也未尝不可。
因为说到底,我们风尘仆仆地行路,山一程,水一程,或许并不是为了征服远方,而是为了在漫长的行旅中,确认彼此的存在。就像在无边的夜里,两盏微弱的灯,虽然照不亮多远的路,但知道另一盏也在那里亮着,心里便觉得踏实,这路,也就可以继续走下去了。
远方永远在远方。
而那个让你觉得“此心安处”的人,才是你行遍天涯,最终找到的、唯一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