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编制使用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是机构编制管理当前和今后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严控总量。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讲原则、讲纪律,不怕得罪人。要“从严”审批,把牢编制调整“第一关”。从严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机构编制各项要求,坚持室务会会前监督审查机制,对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宜及时开展调研、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核。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实名制数据库,凡新入编、新异动人员,由各单位在实名制数据库中申请用编,并实时录入,确保做到人事变动、数据同步变动。对于确需增设机构的,坚持“撤一建一”原则从严从紧审批,确需使用编制的,优先内部调剂解决,有效确保机构编制“零增长”。要“从紧”管理,过好编制使用“紧日子”。严格按照计划用编与编制结构化管理相结合、与编制动态管理相结合、与空编运行相结合的“三结合”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各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再造用编和审批流程,有效防止超编进人等问题。结合本次机构改革编制核减工作,积极开展日常职能评估,合理调减职能减少或弱化部门的机构编制,集中收回核减的空余编制,用于加大对重点工作、民生领域、基层一线等方面的支持倾斜力度,逐步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管理使用的科学化高效化。要“从硬”监管,坚守编制管理“高压线”。在科学管理机构编制资源过程中,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其配套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条条干预”,强化“三定”规定的刚性约束,及时发现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把机构编制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认真对照规章制度,综合运用约谈告诫、问题纠正、通报诫勉等手段,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从实”担当,推进编制管理“新作为”。“担当”就是要严把政策纪律关口,当好“守门员”;“作为”就是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当好“服务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不能因为各家都提要求需要,就没完没了往外批;也不能因为总量要控制,该办的事情也不办”要求,正确处理好机构编制资源“控”与“用”的关系,才是真正的担当、真正的作为。为此,我们要在严把政策关口的同时,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内部挖潜,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