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个专题片,是以案例分析来进行警示教育的。不少案例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为了孩子而敛财或者说敛财为了孩子。
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是这么想的:为孩子多积累点财富,避免孩子再吃他当年的苦,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万事开头难,父辈打下基础,子孙后代做人做事如虎添翼!于是,哪怕自己受再多苦,也不能让孩子受半点罪,爱娇生惯养孩子,想着自己的财富和事业能够后继有人,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但是结果如何呢?
林则徐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意思是,子孙如果像我一样卓越,那么,我就没必要留钱给他,贤能却拥有过多钱财,会消磨他的斗志;子孙如果是平庸之辈,那么,我也没必要留钱给他,愚钝却拥有过多钱财,会增加他的过失。
为什么父母给孩子留的财产越多,反而害了他们,让他们断了福气呢?古人早就给出了答案——“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意思就是说:用良好的家风和道德去传承家业,至少可以传承十代以上;用耕读文化的家风去传家,稍微差点;用诗书礼仪去传家,更差点;但只靠富贵传承家业,富不过三代!
一些为孩子敛财的人没有真正读懂林则徐的话,也没有懂得“富贵传家,不过三代”的道理,结果害了孩子、害了自己。在那些巧取豪夺、疯狂敛财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一定体会不到劳动人民的疾苦,一定不可能成为一个正派、善良、上进而廉洁自律的人。
“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从小娇惯孩子,给他花不完的钱与权,最后受到伤害的不仅是自家孩子,还可能有数不清的“无辜者”,包括自己。
小时候听老人讲得最多的故事有两个,一个是《拾金子》,一个是《惯宝子》。
先重复一下过去讲过的《拾金子》——话说东海边有很多的金子,有兄弟两个一大早去海边拾金子。弟弟拾了一会儿赶紧回头。哥哥已拾了不少,但是面对满海滩的金子实在不忍撒手。太阳渐渐升起来,哥哥被太阳融化掉了,而弟弟已经回到安全的地方。
再一个故事就是《惯宝子》——有一对夫妻中年得子,因此,对孩子宠爱有加,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结果,这个孩子很小的时候就非常霸道,家里的东西自己想要的都必须满足,邻居家孩子的东西自己喜欢的就随手拿回来。每次要东西、抢东西甚至偷东西得成,孩子的母亲都夸奖说:“宝宝本事大,到妈妈这儿来喝口奶!”就这样,一直到孩子渐渐长大。一天,这个已经长大了的孩子,终于因为偷窃被公安人员抓了起来。母亲去看守所看他的时候,他说:“妈妈,我忘不了小时候每次我的要求得成的时候,您都要奖我喝一口奶,今天我想再喝一口。”这位母亲疑惑而茫然了,但依然忍不住满足孩子的要求。没料到,孩子一口咬下了母亲已经干瘪的乳头,并愤怒地说:“这是报应!如果我小时候你们不这样纵容我、害我,我会有今天吗?!”
再比如有个我熟悉的人,曾在乡镇做过主官,也曾在区直部门当过负责人。退休后到农村流转土地种植粮食、蔬菜,成天被风吹雨打太阳晒,看上去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当然,如果仅此而已也挺好,可他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劳碌辛苦,挣来的钱还来不及给孩子花。自己长年开着辆旧桑塔那,孩子说要在城市买房立即千方百计在城市买房,孩子说要换奥迪A6就想马上筹钱给孩子换车……
很多家长总希望在孩子身上实现自己的梦想,千方百计让孩子留在大城市,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大可不必。北上广等大城市有大城市的繁华和显赫,但同时也伴随着10多万元一个平米房价的巨大压力;小城市有小城市的闲适与安逸,比如盐城——一个令人打开心扉的地方!比如大丰荷兰花海,连王潮歌都“将我的心、我的情在这里安放!”同时更有一两万元一个平米低房价的轻松自在。
基础好、潜力大以及决心大的孩子,有志于在大城市打拼,很好!将来成为企业家、名人、巨头,成为大领导干部,为单位、为集体乃至国家多作贡献。然而,像张思德烧炭那样,像雷锋“永作革命的螺丝钉”那样,在普通的地方、平凡的岗位上做事也很好啊!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如果孩子各方面基础一般,在城市举步维艰,父母又没什么经济实力,那么为此押上全部家当甚至快搭上老命,只为孩子能留在北上广,只为北上广一个四五十平米却价值四五百万的“蜗居”,值得吗?真的值得吗?更不用说在领导岗位上的父母为此收礼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而身陷囹圄了。
若真爱自己的孩子,就不妨在金钱上对他吝啬一些,让他流汗、流泪甚至流血,让他在无人撑伞的雨中奋力奔跑,让他全力以赴追求那个“最好的自己”。
无论如不如“我”,均无需超负荷劳作只为子孙留财,更不该利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疯狂敛财。为子孙留万贯家财,不如留下赚取万贯家财的能力,以及一颗善良、感恩、坚韧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