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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银翅》
30 年代初,国民政府势力还未真正抵达福建乡土社会,城镇的发展是有限的,农村乡族力量仍相当强大。在闽北闽东经常可以了解到传统的乡族势力的延续,只不过其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与县镇政府、新兴实业商业以及军界积极结合的新绅力量十分突出。
宗族会议成员中,在晚清时可以看到其构成有:族房长,这是血缘族群的领导者和象征;带学衔者如进士、举人、贡生、监生等来自“正途”和“异途”的绅士
民国以后,虽有废科举、读经以及绅士免赋的特权,然而中国城市革命与变革对乡间影响甚微,绅士阶层的地位和财富并没有根本改变,而是新与旧并存。
受过现代学校教育(含国外留学)的新绅及其子弟更与省府上层各界建立了关系。
地方教会和“耶稣”绅士力量在县镇有所增加,但并非能在乡村和民俗文化中占上风。这类绅士在乡村族政中的地位不是来源于新教教义,而是财富和社会联系。
旧绅一般只以土地、遗产为业,而新绅不仅有外来利润,而且与地方政要、军人集团、商业网发展了直接的联系,从而反过来加强自身在宗族和乡村社区中的力量。
在下以巩固乡村土地经营和增强本人所在族群的实力;在上则力求达成城镇实(商)业、政治、军事集团力量之整合。这样,新绅阶层不仅在县镇行政权力中心,而且在草根社会,是唯一拥有双重权力的阶层,而衰落中的旧绅势力范围常常只限于乡村。
短暂的一任县长即使可以有限地抵制地方乡族力量的扩展,也并不能本质上削弱这些力量。
绅士是一种并非完全为法律规定了的特权群体,但同时又是在中国乡镇社会被基层民众实际承认的,拥有传统权威力量的阶层。
在军、政、绅、乡族、农人上下交叉的链条细部,还有一种不可或缺的人物阶层,即遍布中国基层社区的保甲人员,他们在链条的夹缝中工作,一般为介乎于绅士和农人之间的平庸人物。起源于宋王安石时期的保甲制,到明清有保正、乡约为继。冯桂芬认为,基层宗族乡村与保甲制度如同“一经一纬”(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下卷,《复宗法议》),表现了该制度在中国基层社会的实际功能。
在福建宗族社区的宗族祭祀、迎神赛会、族政和宗族外事(乡村外事)四大职能,保甲组织多相关于后两项。
军阀最大的表现为争地盘而战,最初为军队给养与税收而争地盘,继而为争地盘而愈扩充军队,军队多则须地盘大、收税多,因为要税收多,更要地盘大,于是有循环不已的军阀混战和交战。
黄村一带的土匪结合特征是:重同宗关系,重同宗、同房与异房的排行关系、同乡关系、同学关系、姻亲关系和结拜关系。玉田县地方小型军人自治集团的结合原则很接近于土匪团体。他们在劫富济贫原则上与民团冲突,但抢劫的选择性受同宗同乡观念影响,即“兔子不吃窝边草”。
在闽北从卢兴邦到基层军人,基本是缺少文化的土匪—农人出身,故高深的儒家思想,如“仁爱”“利之于民”“天下为公”说教对其行为方式的约束不多,而且也不闻不问那个时代在城市传播的关于民族主义、反帝、爱国主义和社会改造的意识,这些无法无天的军人集团只相信武装和兵士的威力而征战,受害者总是农人。
玉田人民是有爱国心的,抗战初期,自动报名上前线杀敌立功者,大有人在。不过久而久之,看到壮丁缺食少穿,遭受官长打骂,疾病不得治疗而大量死亡的情况之后,不觉心寒,于是大家就纷纷逃避。在黄澄渊县长任内争取适龄壮丁抽签应征的办法还是比较合理的。以后一些乡镇因征集不到兵源,就到处出现‘抓壮丁’‘买壮丁’‘卖壮丁’,人心惶惶,不可终日。起初一年征募一次,后改为一季度一次,最后一年十几次都有。一些乡镇人员趁机勒索也是有的。”
当时有关军方拟向玉田县当局请求一笔“粮饷”,以充“军用”,玉田当局以“财力有限,民力有余”回绝,不料军方一怒之下,竟勒令破坏公路,使玉田民力遭受重大损失。
随军事上节节失利,政府经济与军事一样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1945 年的物价指数,较 1937 年高出约 2500 倍。抗战胜利后,经济益发衰退, 1946 年的国民总收入较 1934 年尚低 8 %,而 1948 年的物价指数又较 1945 年高出 1110 倍。
在解放区实行的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虽说有时相当过激,但其社会效果是占人口多数的贫雇农支持和参加人民解放军,打击旧政权。这是因为:“中国农人爱他们自己的土地,但在 20 世纪 30 、 40 年代以后,如果没有激进的改变,他们便无法再保有它,而只有共产党给了他们这些。”( Wright , 1964 )而人民解放军的兵源正是由这样的成分组成,他们为分得土地摆脱高利贷、苛刻的租佃制以及军人集团对民力、财力的掠夺而支持解放军。吉丁斯( John Gittings )对比了共产党军队与军阀或国民党军队的区别是:“共产党始终如一地尝试建立军民的良好关系。”
前革命时期不同类型军人集团的另一个共同特征是:这是一些只为攫取地盘和养兵资源,没有携带文化项目宗旨和没有社会改造意识与目的的军人。因此,无论军人集团是否与地方政权直接结合,都不可能只凭武力战胜地方社会集团的社会联系与文化制度。
各地乡村农民失去土地都有一个相当雷同的过程:“一般来说,当农民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在土地上想法的时候,第一步往往投奔于高利贷者之门,把土地抵押出去;需要的款项较多,而抵押贷款不容易的时候,又只得把土地典当出去,最后才把土地完全出卖。”
金翼之家培养的两个才子之一的志留已开始卷入新教育,他学习达尔文的进化论、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以及毛泽东的讲话《将革命进行到底》( 1948 年 12 月 30 日),他自己也试用进化论和恩格斯的理论写了《从猿到人的研究》。(林耀华, 1951 )毕竟还是在福建家乡任职的志山更了解地方形势,革命大学的再教育使他明了福建土地改革的步骤已环环相扣,势如破竹
乡里土改已有风闻,志司买田放债,已招来贫苦村人的不满,他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志司的确变了很多。记得我在幼年时,四哥待我很好,我也喜欢他。但后来发现他总要和父亲闹分家。有一次,父亲实在气坏了,几乎把志司从家里轰走。”老年的志留在他北京住家的书房里讲给我听,那是 1989 年。
由于乡村地主和农民的相对差异是存在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因而十分容易用阶段斗争的观点解释中国的乡村问题乃至全国问题。就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基点就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成了马克思阶级斗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中国实验田。
无田少田的农民对共产党让农人闹翻身的思想极易接受。他们体验到减租改善了贫苦农人生活窘迫之状,盼望土改分田地,从而得到契约上的保证。镇上的老板也发现,减租后农人买得起肉,店铺顾客盈门,于是对前景充满信心,说:“土改后农人有钱买肉,也买其他东西,生意会做得更大。”
地主潘一方在口号声中被押到台前低头站立。第一个起来哭诉的是畲族山民蓝春芳:“有一年,借潘一方的一片荒地耕种,讲好种 3 年,结果只种 1 年就收回,还威胁说,不还就抓你去当兵。田硬是索回,连一口饭也吃不上。”
潘一方的同族人潘一嚇说:“我借他 30 斤种子,一年打了粮食 2115 斤,他硬要走 2100 斤。我辛苦耕种一年只剩下 15 斤,你说他狠心不狠心!”潘一嚇的发言引起了农人的激愤,“打倒地主”的口号此起彼落。
这个村的大会原准备开一天,结果持续了两天,完成了划地主成分,工作队认为,地主剥削的花样并不是每个农人都知道。通过群众大会,不少穷人大吃一惊,更加憎恨地主了。一年以后,黄村的土改工作队员王富生在年度土改工作报告中写道:“当时感到群众的力量真大,迷信和靠命运的思想靠不住,这是这个村人民政治和阶级觉悟提高的表现。”
会后乡里人私下议论这次斗争会,说他“太贪心,平日嘴硬,待人刻薄,招来太多怨恨”。颓丧无表情的志司感觉到了为什么乡里人没有人替他说话。
实际上,宗族势力适应新的社会秩序,只是从昔日有组织的宗族力量化作了非组织的宗族力量——一种仍然存在的认同聚合力和在不同程度上仍支配地方事件进程的势力。
新的乡村社区结构,造就了如下特征: 1 .新的阶级的原则、阶级的阵线取代宗族原则及其在乡村的组织系统。共产党支部建立在乡村成为共产党中央和政府方针直接抵达草根社会(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明显)的组织的保证。 2 .前革命时期政权的宣导性哲学、乡绅地主集团利益与观念,以及农民意识远未达成协调,而共产党改变地方社区结构之时,同期推进一元化的意识形态,一以贯之,并教育农民使其农民意识引导入共产党的思想系统之中。 3 .宗族的认同已被阶级的认同所压抑,宗族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象征完全被党的象征所代替。土改中受益的贫苦农民感激共产党,他们接受尝试用阶级的感情和创造美好未来的道德义务推进社区发展。
4 .被认为是农民阶级固有的弱点(如保守和平均主义)所致,须有党和党的干部的扶植和帮助,这当是“农民需要无产阶级领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