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中,作者提出意识是具有意向性的这一论断。在这一章中,他用一个例子来解释如何理解这种意识,用一个立方体来举例。
1 首先,在特定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立方体的一个侧面(side),也就是一个正方形。这时的立方体看起来与平面的正方形无异。
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如此规矩地按照立方体最典型的方式观看,而是随便找一个角度观看,有时它在平面上显得像平行四边形,有时又像体型,而且实际上看起来是立体的。这些观察角度,被称作视角面(aspect)。
除此之外,随着每个人观察情况的不同,光线与环境的变化,即使同样的视角面,观察到的可能也有不同。这被称作立方体的外形(profile)。
虽然我们观察到的只有一部分立方体,但是我们并不会就认为眼前的东西是一个平面之物,随着我们观察角度的不同真的随着我们而“变化”。我们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个立方体,有我们观察到的部分,也有我们眼睛观察不到,但是心中“意向着”,脑补着那些隐蔽的部分。被观察到的部分,属于“在场”,它被我们脑补的部分,“缺席”的部分组成的“晕圈halo”包围,同样在意识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强调在场与缺席两者同等重要的地位,就是“意向性”的意味所在。
2 通过肯定“缺席”者的地位,意识变得完整起来。在此之前,笛卡尔与洛克的主张的认知方式只承认“在场”的部分,毕竟那才是我们真正看到的部分。我们也可以理解,人们判断“缺席”的部分确实比“在场”的部分更容易犯错。然而,如果只承认“眼见为实”,就有些过于保守了。
“眼见”只是最基本的感觉经验,在其认知过程中并无理性的参与。然而,理性又恰恰是人类认知的基本属性,难以推断出来。因此在仅仅把“眼见”和“在场”视作意识基石的理论中,很难自然地将“理性”推论出来。因此,按照作者的说法,人们观察立方体时,变换的角度带来的就只是各种变化的图片,而人们并无充足的理由将其视作“一个”,而且更无理由认为不同人观察的是“同一个”。可见原本的意识理论保守到有些荒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