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我国与突尼斯某公司代表就建立化肥厂事宜进行接触,双方敲定利用秦皇岛港优越条件合作完成这一项目。到10月份,科威特也参加进来,以联办化肥厂。在第一次谈判中,科威特石油化学工业公司董事长出席,此人很武断,他表示以前的工作全部报废,必须从头开始。当时,中方和突方代表一听就傻眼了。中方光编可行性报告就用去20多万美元。要全盘否定,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然而却没有人敢驳斥这位董事长。他的威望很高,在科威特的地位仅次于石油大臣,他还是国际化肥工业组织的主席。
中方一位参加谈判的市长猛然间站起来说:“我代表地方政府声明:为了建立这个化肥厂,我们安排了一处挨近港口,地理位置优越的厂地。也为了尊重我们的友谊,在许多合资企业表示要得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时,我们都拒绝了。如果按董事长今天的提议,事情将要无限期拖延下去,那我们只好把这块土地让出去!对不起,我还要料理别的事情,我宣布退出谈判,下午我等待你们的消息!”
他拎起皮包就走,半小时之后,一位处长跑来了,兴高彩烈地说:“真灵,你这一炮放出去,形势急转,那位董事长说了,请市长回来,他们强烈要求迅速征用秦皇岛的厂地!”
在这一事例中,那位中方市长所选择的策略,就是作最坏的打算,但决不能妥协吃亏。他之所以这样选择,而且这一选择发挥了作用,产生了良好效果,原因和道理可能有以下几种:一、他认识到对方是仗势欺人,对方提出的条件不公正、不合理。因此对不公正的行为予以反击,这是正当的,自己完全可以做到理直气壮。二、他让对方意识到,最坏的结果对他们也有很大的损失。例如厂址的得天独厚,以及中方政策的优惠等,这些有利条件可以说是中方的优势,把这些优势表现出来,对方心里也会害怕。三、他表现出对某种目标和利益的不依赖性,也就是表现出自己有多种可选择的余地。例如市长说到有很多合资企业都争相要这块厂地,这也就表现出自己对最坏结果无所谓,不畏惧,无形之中,也证明了自己对对方的威胁毫不畏惧,对自己则充满信心。这样反倒使对方畏惧起来,赶紧派人来请市长回到谈判桌前,商讨厂地之事。既然对方请求,自己也就赢得了主动,获得了平等权利。
假如中方代表害怕失去来华投资机会,接受他们的不公正待遇,这无疑给自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更不利于今后的合资谈判。因为一旦对方看透你的依赖心理,他们就会得寸进尺不断地提出更多不合理的条件,说不定最终仍不能达成协议。结果可能是自己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没有争取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