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生活着三种人,穷人富人和小偷。
他那天开始就成一个小偷。
生活了十多年他才知道自己是有多愚昧,明明可以靠偷来的东西为什么要去争取。做个小偷,就能偷到想要的一切,他是这么想的。
这天,小偷家旁搬来了一户人家,邻居的女儿年纪和他相仿,但却与他不同,她知书达礼,谈吐优雅,举止间散发着知性的魅力,美丽得不可方物。小偷不能自己地爱上了她。
但小偷自己也清楚,女孩是不会看得上他的,他也清楚,卑鄙阴暗的自己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他决心改变自己。
他开始读起书来,开始打扮,开始不再去干偷东西的勾当,开始注意自己的仪态。
他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很高级的人。
这天他挺起胸膛,扫了扫西装,把皮鞋擦得蹭亮,提上一大束的玫瑰花,自信地敲开了女孩家的门。他们聊的很是愉快,他已经熟知了女孩爱读的书,女孩喜欢的古典乐,女孩对他一见倾心。
可他到最后却哭了。
因为这一切都不是他的,是他偷来的。
他逃一样地离开了那里。
小偷回到了家,闻着身下沙发腐朽得发酸的味道,有些泣不成声。此刻的他无比怀恋起在贫民窟的那段日子,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活得纯粹的自己。
可他却沾染了盗窃,这让他活了下去,同时也让那个他死去,安静地死在了他那饱餐一顿的夜晚。
他无疑地喜欢那个邻居的女孩,但他原原本本地是一个小偷,是地下吱吱作响却不能现于人前的老鼠,一切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因为都是他偷来的。
他记起曾经有个面黄肌瘦的土孩子总是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它某天就知道了眼前的大哥哥是个卑鄙的小偷,可它没有像自诩两肋插刀的朋友对小偷敬而远之,怕惹上一身的骚,而是用它疮痍的小手拉住小偷的衣角跟他说“哥,我们有钱,我们不去偷,好吗?”孩子无暇纯真眼睛让小偷无地自容,他像今天那样,推开那个土孩子,离开了那个压抑黑暗的贫民窟,他不愿被如此炽热地审判。可他如今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要亲手推开所有爱自己的人,偷偷的啜饮着虚假的幸福,孤独地游荡在这座无边的城市,这就是小偷的生存之道,因为这一切都不属于你。
他如此想着,从日出到日落,从盛夏到严冬,直到弥留之际,他身边拥有着一切想要的东西,却唯独缺少一个答案。
在那个暴雨的夜里,他进行了人生最后一次的盗窃。
风和雨压得这所满是孔洞的破砖屋嘎嘎作响,少年从雨中跑来,怀里捧着三四个有些生锈的不锈钢盆,他蹑手蹑脚地把它们地摆在屋顶漏水处的下方,急促的水滴声敲落在上发出声声有节奏的闷响。炕上的小孩已经沉沉睡去,他满是欣慰地看着熟睡地小孩,却不住落泪,他成了小偷,不可原谅的小偷。
夜更深了,雨和风也不见得安宁一阵。男人再次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暴风雨让他冷得不断发抖,可他看到炕上睡着的小孩,还有边上架着椅子睡着的少年,却又开心地笑了。
他偷走了少年的记忆,那是属于小偷的记忆。
那个夜晚少年并没有被冷死,却也没有成为小偷。
只是贫民窟里某个角落多出了一具饱满殷实卑贱的小偷尸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