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吃贪吃,但绝非吃货。
在我看来,吃货是一个相当有水准的人。
什么意思呢?拿我最喜欢的《料理鼠王》来举例,小米他哥大米,绝对是爱吃贪吃之辈——他的胃口奇好,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找到了什么(主要是在垃圾堆里),都会开心地大快朵颐。
但小米才是真正的吃货。
因为他能够分辨每一种食材哪怕细微的差别,他知道两种或者几种食材放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滋味,他乐于尝试新的配方,他得到一个香菇就会如获至宝,他相信人人都可以烹饪,他挑剔,他愿意为美食奋不顾身。
再举个我的生活中的例子。
有一次,我到郑州南边的一个学校去开个小会。不记得是因为什么,是因为发了朋友圈标注了定位,还是正好人家问我在哪里有空没,反正就是被知道了我的位置——幸好不是被导弹追踪。
于是,那位朋友立即非常热情地发信息给我。
“你所在的那个地方啊,往西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左转,走个两百米右转,会进入一个小巷子。那个小巷子里,有一家糕点店,是用传统手法来制作糕点的,错过实在可惜。你既然到那里了,不买个三五样?”
我苦笑,回话,说我真没时间去找那家店。
其实,我是没有那样的热情。
在我看来,何必呢……
吃货的世界,我不懂。
因此,在我的朋友圈里很少看到美食。
而偶尔晒一次美食,就会引起大家的热切关注。
呶,就在那天晚上,我晒出了一碗馄饨一笼灌汤包子和一碟醋,就招来围观。
一姑娘的留言是:“存起来,第三个。”
她的记性真好。
甭说,这还真是自从我们认识之后,我第三次晒美食。哦,这姑娘是我们加斯顿小学的,超能干的,也……很懂得美食的。
我记起来,第一次,应该是晒攀枝花盐边县的烧烤,第二次,是温州的海鲜吧。那时候她留言的意思,就是记住了,回头去寻味。
这是真的热爱生活的人啊。
不像我,即使是在遍地美食的成都,也会呆在酒店里吃外卖,除非出版社的小伙伴盛情相邀,绝无迈腿饕餮的兴致。
现在想想,那回味无穷的几餐饭,我所记住的,的确不是色香味,而是身边的人,是气氛和调调。
就像在槐树街里那一双老夫妇的炸酱面。院子里有一棵好大的树,投下密密匝匝的影子来。吃面之前,先喝茶,那绿茶的上面撒了茉莉花。
就像在都江堰的江边吃鱼,喝啤酒。江水滔滔,夜色弥漫,远远地,传来歌声。陪我去那里的小伙儿,很惭愧,我已经忘记了人家的名字,却记得他的神采飞扬。
就像在德阳的那家羊肉馆。整个屋子也就是七八张桌子?可生意很好。我们的包和衣服都没地方放,只好搁在腿上抱着。不知不觉,就喝了不少酒。然后一行人沿着湖边走回去,高谈阔论,还买了甘蔗大嚼……
是的,就是这样。
无论是不是吃货,即无论对美食有无鉴别或者鉴赏的能力,我们都有一颗热腾腾的心。
这颗心太容易被感动。
曾经信手写过一文,《小面热干面、烩面油泼面……哪个最好吃?》。
没想到,竟然反响热烈。好多朋友都在文章下面和朋友圈里留言争鸣。
果然,对于家乡美食,人们的喜爱都有着一种偏执。
果然,舌尖连着心。
而实际上,更进一步而言,童年中的美食,才最为刻骨铭心。
所以,从来不会为美食而大费周章的我,这次却寻寻觅觅,去找一家叫“服务楼”的饭馆。
很久没有来过这座城市了。
最近五年,没怎么回过老家。
最近二十年,就算回老家,也多半是直接穿城而过,直奔那个小村子。
而当我这次在这座城市逗留时,却忽然百感交集。
在酒店登记后,已经是晚上八点。
晚饭吃什么呢?按照我一向的习惯,是就近解决。不就是一顿饭吗?两个烧饼也能填饱肚子,一碗面也吃得欢喜。
幸好,我想起了“服务楼”。
打开手机导航,发现只要开车十分钟就能到,便毫不犹豫地出发了。
小时候,每到过年,到市里来一趟是个大事儿,是我和妹妹最为期待的日子。
四叔会骑一辆二八自行车,我坐前面的横梁上,婶儿抱着妹妹坐在后面。
这段路要骑多久呢?我没有任何概念。直到今天,我发现开车要走四十分钟。
四叔就那么骑着,骑着,累了,就停下来,我们坐在路边歇歇。
那座城市就在不远的地方啊,就在不远的地方。
进了城,先去人民公园。
玩了什么?我只记得套圈和“宇宙飞船”。其实,“宇宙飞船”总共也不会坐到三次以上。那个,挺贵的。
然后,一家人溜溜达达地走出来,一抬头就能看见服务楼的招牌。
我们会乐乐呵呵地坐下来,四叔会点两笼包子,一人一碗馄饨。
很好吃。
很温暖。
很幸福。
那一定是我童年中吃过的最好的东西了。
本来嘛,一年只下一次馆子。
而且是在城里,是一家人在一起,我们都会笑着,是那种自己都不觉得的笑。
今天想起来,恍若梦中,又恍若隔世。
是的,恍若隔世。
按照导航,我把车停好,却看不到“服务楼”。
问停车场的大姐,她冲西北方向一指:“呶,就在天桥那儿。”
我拔腿就跑。
却只看到了几家卖衣服的。
转过头来,问一位大哥,他倚着电动车站着。
他想了想,回头指向我停车的那里:“在那个招牌下面,有个小路,拐进去。”
我谢了他,又说:“刚才人家给我指的,是这儿啊。”
他笑了:“是,二十多年前是这儿。”
我很想告诉他,不,三十多年前,就已经在这儿了。
我又走回去。
还是找不到。
再次鼓起勇气问路。
这位干脆说:“你跟着我走吧,没几步路,过了东边的红绿灯就到了。”
真的不远。
可这家曾经闻名遐迩的国营老店,怎么就憋屈到了这样一条小巷子里?
还好,店里不是高朋满座,倒也算是热闹。
看到我进门,有位服务员热情地招呼:“几位?”
我说:“就我自己,一个人。”
她点点头:“那就一笼包子一碗馄饨吧,一个人,都这么点。”
那么,像我这样独自来的,也不少?
她一转身,就端来了一笼包子。
灌汤包。
香。
没过一会儿,馄饨也上了。
好吃。
尽管我知道,此时帮我做出评价的,不只是味蕾,而且味蕾一定不是做主的。
忽然,就陷入了另一段回忆中。
我在师范念书的时候,四叔和婶儿去看过我。
他们一定要我跟他们从学校里出来,到路边的一个小饭店去。
其实,那不算是什么“店”,只是一个棚子,没有门的那种。
他们特意给我买了一个鸡腿,我记得很清楚,五块钱一个。
我不肯要,可他们就是坚持,然后看着我大口大口地吃完。
大概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心吧。
一样地,喜欢看孩子这样狼吞虎咽。
而自己,哪怕一口也不尝,也是心满意足。
忽然,心里涌起了自责与伤感。
四叔和婶儿,当然也是喜欢吃这家的包子和馄饨的。
当我们小的时候,他们自己宁可少吃一口。
而当我们长大之后呢,尤其是我,当我完全有能力可以陪他们来吃一餐饭的时候呢?
我却从来没有想到过,更没有做到过啊。
十六岁时,我终于可以骑车带着我叔了。
他很得意:“钢儿啊,长大了!”
是的,我长大了。
而我没有为他和我婶儿做什么。
后来,他就离开了。
我只是替他穿上寿衣,只是跳到墓坑里,躺下来感受空间是否合适。
那时,没有人知道我躺在那冰凉的墓坑里时,悄悄抹去了眼角的泪。
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
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