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我和我姐的一些陈年旧事

我和我姐相差只有一岁多,因为年龄挨的太近,当年我妈差点不要我,是奶奶救了我的命。所以我姐之于我,不是那种长姐如母,而是闺蜜好朋友般的存在。

虽然我和我姐现在好得像闺蜜,小时候我们可是一对欢喜冤家。

不同于寻常人家,我们这对姐妹从小不在一起生活。

我四岁以前,跟父母在山区过苦日子,她留在省城爷爷奶奶身边,吃香的喝辣的。四岁以后我俩调换,她回山区父母身边上学,轮到我到城里跟着爷爷奶奶吃咸菜啃萝卜干,此一时彼一时,家境不一样了。

山区的日子依然清苦,但好歹姐姐是待在父母身边,能吃饱饭,不像我(还有后来的大弟),当时全天候扔在保姆家,时常饿肚子。

所以姐姐的身体底子远比我好。

和姐对调后,我就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省城生活,直到考上大学。大家都认为我福气好,大城市自然比山区好太多。父母是这么想的,姐姐弟弟们是这么想的,当时的我也这么以为,并暗自庆幸了好久。

不过现在我的想法完全变了。其实小孩子无所谓大城市或小山沟,在父母身边才是最好。

现在姐姐也同意我的想法。

读高中之前,我和姐姐一共只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我刚出生的时候。

话说我刚出生的时候,一岁多的姐是很妒忌我这个妹妹的。作为老大,突然有人抢了她的妈妈,妒忌是自然的反应。不过没多久,姐姐就开始喜欢我了,喜欢的不要不要的,处处护着我,见人就骄傲地说:“这是我妹妹!这是我妹妹!”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母亲讲给我们听的。

姐姐刚刚接纳了我,命运却将我俩远远分开。

我在省城出生,满月后就跟母亲一起,随从部队转业的父亲到山区去了。

四年后,父母带我回到省城和姐姐对调。随行的还有两个更年幼的弟弟。

这是我们姐俩的第二次见面。

姐姐已不认得我,我更认不得她。不知为什么事,很快我俩就打起来了,四岁的我竟要去拿刀杀她……山里长大的娃好野啊!当然没杀成。当时的全家福照片中,我的裤腿上留有一块泥,据说那是我俩打架后留下的证据。

照片中,我和姐姐并排站着,中间留了一点距离。六岁的姐姐高我半个头,而且还骄傲地仰着下巴。我则瞪着一双倔强的大眼睛,一撮小刘海搭在额前,一副不屈不饶的样子。估计我是因打不赢而气急败坏……估计我在保姆身边长大,长期未得到善待,所以性情乖张,浑身带刺,叛逆期提前了。

小时候我是很叛逆的,这在另一篇文章《我和奶奶》中有较详细的记述。

时光荏苒。

我大学毕业回到省城时,父母他们也已调回省城一年多,我们一家人才真正团圆。

我们姐妹相安无事相亲相爱地处了几年,跟天下大多数姐妹一样。然后我们先后结婚,又先后去了不同的地方定居,再次天各一方。

好在现在通讯如此发达,尤其是有了微信之后,我们姐妹联系更加密切。天涯若比邻。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

我读大三大四时,姐姐已经工作,每个月给我寄十块钱生活费。作为老大的她,负担我读书,她和我都觉得理所当然,那个年代都是这样。

不过我工作后,父母没有要我支持弟弟读书,我的工资自己存下来,给自己买嫁妆。我的嫁妆父母基本上没出钱。最后父亲单位进了一批好的棉絮优惠卖给职工,父亲给我置了几床棉絮。

姐姐的嫁妆是些什么,我不记得了,她比我晚一年结婚。我结婚姐姐送200礼金。她结婚,我也只回送了她200。这是我人生的一大污点,后来令我懊悔不已。前不久聊天我壮着胆子跟她提起这事(想表达歉意),包括大学期间她给我寄生活费的事,她哈哈大笑,说完全不记得这些事儿了。

我如蒙大赦,如释重负。

感恩我有个善良可爱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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