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看病,修房顶,买空调,装暖气,过年过节招待亲戚朋友都是老公出钱出力,因为他是独子,上面有四个姐姐。公公去世不足百天,大姑姐就翻脸,要分房产,我气急攻心,一个星期没缓过劲,一路走来,我的老实善良喂了没良心的狗,最后还被人当成了傻子。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刷新了我的三观。
既然和弟弟争房产,过年我们还用招待她们吗?不去应该很正常吧?可是如果我们不去,她们就拖家带口来我家,我不想大过年的打扫一片狼藉,为了避免老公生气,只好折中,带着猪蹄,丸子,酥肉,腐卤肉,烧鸡,香肠,腊肉,虎皮鹌鹑蛋,糟鱼,皮渣,一箱奶去那里做,吃完就走,最起码不用收拾刷洗。
公婆在世她们承诺不和弟弟争房子,还信誓旦旦的,况且也没给娘家花过钱,凭啥?理由竟然是法律允许女儿分房,真是臭不要脸,恶心到胃里翻江倒海,我讨厌和她们有任何交集,过年的敷衍违心憋屈都是迎合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