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什么是“最小且必要”的营销动作?
顾名思义,“最少且必要”就是这个动作既是一个“最小基本单元”的动作,同时又是一个“必须要做”的动作。更通俗地说,就是哪怕你只有一家店,这也是你一定需要做的动作,是无论规模大小、无论发展阶段,只要你开餐厅,你就“必须”要做的“最小基本单元”营销动作。
结合定义和虹霖的经验,我们可以把一家餐厅的营销动作分为这三类:
(1)经营一家餐厅,“最小且必要”的营销动作。
是无论规模大小、无论发展阶段,无论你做的动作水平高低,但只要你有一家店,你就“必须”要做的“最小基本单元”营销动作。
(2)触发某个条件,你就一定需要做的“必要”营销动作。
这也是你“必须要做”的营销动作,但并不是时刻都需要做,而是当你满足某个前提条件时,就必须去做的动作,比如“新店开业”、“新品选品”、“新品推广”......如果你不开新店,就不用做新店开业;如果你不开发新产品,就不用做选品和推广。但一旦触发条件,你就需要做这件事。
(3)经营一家餐厅,你可以强化做的营销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