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

有人这样命名,有人那样命名,这是很平常的现象,是永久的名称。(“名”可以被命名,但那并不是真正的“名”。)

前面讲了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道”,属于言语表达;

“名可名,非常名”,属于文字表达。

无论是语言表达,还是文字表达,都是无限接近真理而不能表达出真理本身。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