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朱光潜如是说。《谈美》一书的阅读初衷只是为了某次辩论,而几年后重拾,才发现有些道理懂得太晚,而有些思考,却承受住时间的洗礼,字字珠玑。
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怎么欣赏客观事物,如何定义其好坏?譬如颜色,是否有最美与最丑之分?
倘若贸然这么提问,相信大多数人当下一愣,不能够轻易作答。诚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事物是客观存在,而欣赏则是投入自己的情感与其交汇,从而形成主观感受。既然是主观感受,其好坏又从何谈起呢?印象派的批判主张个人应以自己的嗜好为标准,然而各人趣味有高有低,其好恶又是否有一个标准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抛开这一切,回到“美”本身上来。
美——事物形象与直觉。区别于实用(无意志欲念)、科学(无抽象思考)的态度,审美是无所为而为的一种活动。期冀能够现出事物本身的美,最重要的是从实际的世界跳开,不带目的的去欣赏其本身形象,换而言之——距离产生美。这也从另一个角度阐明,为何戏剧中演员要画上脸谱,以唱表意,为何古代画作中,往往没有透视、没有近乎照片的写实,无不是为了拉开艺术与实际生活的距离。
当我们将现实世界搁置一边,独自面对事物时,审美就油然而生了——观赏者将自身意蕴和情趣投射到事物上,达到物我相融的境地。作为设计师,甚至会更进一步:欣赏之余,对”美“归纳、总结,结合自身的体验,二次创作。至此,不可不谈到模仿与创造的思辨。没有模仿的硅步,无以至创新的千里。模仿,在朱光潜看来,无论领域,都可比拟为“肌肉记忆”。正如郑板桥所画的每个竹节都以相同的笔法描绘,其画竹已然形成肌肉记忆。模仿,研习“肌肉记忆”是增进技巧、开启创作的必经之路。而创造,则是郑板桥虽画法相似,但落笔时都有所区别——在不断变化的细节描绘中发挥出无穷无尽的创造力——“枝枝叶叶绝无雷同”。
对设计师来说,模仿和创新之间又岂是量变到质变的关系呢?当下扁平化风盛行,设计作品单从技法上来说似乎很简单,也有不少人如法炮制,能够迅速推出像模像样的作品。因此,在一些设计师看来,设计除了视觉,还要有动效,C4D建模的能力,洋洋洒洒说“不是你不够优秀,而是你不够特别”
不。
在朱光潜看来,“青年”只想追寻诗人的妙悟,而忽视匠人的手腕是万万不可的。当下单纯地追求设计师拥有更多的表现技法傍身(且不论最终输出的作品跟风者居多,原创者无二这一现状)就忽视基础的视觉表现,忽视作为设计师在项目中应有的,对需求与视觉进行平衡与取舍能力的基本诉求,又与当初那些“青年”有何不同呢?
而对“美”好恶的定义,在我看来,就如同设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不适合一样。以颜色为例,史上曾盛行过的实验美学,确确实实地取了颜色让实验者比较,从而得出最美的颜色。且不说独立的颜色和实际场景运用的颜色不可以相提并论,色彩本质上是客观存在的,不带情感投射的,人之所以对某些颜色有相近的感觉,无非是社会中占大多数的约定俗称的既有观念:红色,代表热情,绿色代表希望等等不足而言。由此延伸,所谓UI界面,可以说是设计师由直觉出发,归纳用户潜意识的视觉格律,从而给人以自然的,不假思索的体验。
二.慢慢走欣赏
我不知道如何定义有趣,但我竟自觉有点趋于无趣,甚至俗不可耐。
“一般人迫于实际生活的需要,都把利害人的太真,不能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饮食男女的营求之外,便无其他意义。”
可谓字字扎心。或许是太看重形式感的缘故,总是需要一切都恰到好处才可感受到美,而朱光潜却说“艺术是情趣的生活,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在生活中对万物持欣赏态度,发掘趣味,生活也就愈加美满——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这么看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执着追问所谓有用?无用?竟是最无聊的一件事,“美”就是一件最“无所为而为的玩索”;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无用,以赤子之心待物,才能感受到其真挚趣味的所在。
是罢,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