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把《红楼梦》读完了,长这么大第一次读这么厚的书,从第一页翻到第1256页。眼睛是大功臣,脑袋却是悠闲者。因为这时想写读后感就为了不冤枉脑袋的作用。这本书是我一直想看的,几十年里想过去看,一直没有这个决心。读书真的需要毅力,需要恒心,需要自悟。我现在这个行动确实证实了自己是喜欢读故事的人。这个岁数,也算经历了人间苦痛,有所清醒,有所迷茫。我想这是正常的感觉,没有必要再去深究,再去评价哪个更好。生活的每一步都应该是最好的,因为错过了今天不再有,到了今天所想的未来里再想念过去里的今天或者昨天,都会让自己痛不欲生。
断更半个月里看了一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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