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纯粹理性批判》先验辩证论导言(3)2025-11-19

Ⅱ.作为先验幻相驻地的纯粹理性

A.一般理性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开始于感官,由此前进到知性,而终止于理性,在理性之上我们再没有更高的能力来加工直观材料并将之纳入思维的最高统一性之下了。现在,当我要对这一最高认识能力作出一种解释时,我感到有某种尴尬。在理性这里,正如在知性那里一样,当它抽掉了一切知识内容时,有一种单纯形式的、亦即逻辑的运用,但它也有一种实在的运用,因为它本身包含有既非借自感官、亦非借自知性的某些概念和原理的起源。前一种能力固然早已由逻辑学家们以间接推理的能力(不同于直接推理)而作了解释;但后面这种自身产生概念的能力却还没有借此得到理解。既然在这里出现了理性的逻辑能力和先验能力的划分,那么就必须寻求有关这一知识来源的,把这两个概念都包含在自身之下的一个更高的概念,然而我们可以通过与知性概念的类比而指望使逻辑概念同时也成为先验概念的钥匙,使前者的机能表同时提供理性概念的谱系。

我们在先验逻辑的第一部分曾以规则的能力来解释知性;在这里我们把理性和知性相区别,将把理性称为原则的能力。

原则这个术语是含糊不清的,它通常意味着一种能被作为一条原则来运用的知识,哪怕它自己本身及按照其自身来源并不是什么原则。任何一个全称命题,即使它是从经验中(通过归纳)得出来的,都可以在一个理性推论中用作大前提;但它并不因此而本身成为一条原则。数学公理(例如两点间只能有一条直线)甚至是先天的普遍知识,因此它相对于能归摄于旗下其下的那些情况而言有权叫作原则。但我仍然不能因此而说我是从原则而认识直线的一般的和自身的属性的,而只是在纯粹直观中认识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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