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12个春秋,从我身边跑过,小学的往事历历在目,刚才还在一年级,一转眼就初一了。
初一,一个新的开始与起点。新的学校,我和他人一样没有认识的同学,孤独的存在着。直到我认识我的新朋友一一刘宇杰。
他,有一个三角脸,下巴很尖,有些像一个倒立的瓜子,脸上有好多青春痘,分布在额头上,那双眼乌黑发亮,仿佛能看透世间的一切,迸发出睿智的光芒。他的比两位台给人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他的鼻头总是微微发红,不知是为什么。他的头发总是根根直立的,看起来有些硬。他的耳朵不像常人一样,贴在脸侧,而是大部分直立着,好像是后来有人给他插上去的一样,所以他总说,耳朵冷。最后再加上一副红框眼镜,真是一付书呆子样。
他很爱打乒乓球,而且打得不错。他说,他小学校园里有几张乒乓球桌,他的乒乓球都是自学的。惊讶之余,我更是有些佩服,那一个个高难度的发球、击球技巧他都是自学的!于是没事时,我便时常找他切磋。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他那些快如闪电的球一个个飞来,虽然他的发球不算狠,但是一个个球都刁钻得打到边角,让我整场比赛不得不一直移动,最后我还是败了下来。尽管我失败了,但他还不停的说“这次,我状态好幸运而已,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请你多指教!”
这就是他,不仅谦虚,而且有主见。又有一次我和他在争执一道数学题,我们俩谁都有自己的主意,那是一道老师讲过的题,但他认为老师有个地方错了,于是他就来和我商量,经过5分钟的争辩,我发现我有一步因为不严谨而错了,他是对的,于是我们一同去向老师说明了这个问题。
我能认识这样的一个益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