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林黛玉闻得贾政回家,必问宝玉的工课,恐临期吃了亏。因此自己只装不耐烦,把诗社便不起,也不以外事去勾引他。”黛玉是最了解宝玉的,也知道宝玉发愤图强不会很久,他这种个性就是常常对什么东西都好奇,很容易分心。一下看到花开了,他又高兴了;一下看到月亮圆了,他又跑去了。宝玉是非常容易分心的人,所以黛玉本来自己兴冲冲要成立一个诗社,可是现在为了关心宝玉,决定不起诗社,把自己关在家里,好好替他做枪手——去临字。
如果大家细读这一段,你会觉得人世间这样的一个朋友和知己,大概真的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的。这是为什么我们好几次提到黛玉跟宝玉的感情其实是完全不可取代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其实是有这样一个角色的,这个角色很奇怪,他有一种完全跟你一致的共同感。
《红楼梦》里面,我很喜欢这一段,湘云、宝琴、宝钗、探春全部变成枪手,第一枪手是林黛玉。我们知道,林黛玉的身体简直是一塌糊涂的,一熬夜就会出事,可是她竟然熬了好几个晚上,赶出五十篇蝇头小楷给宝玉。这都是生命里面最美的记忆,宝玉如果是曹雪芹,他会带着这个记忆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他会感谢他生命里有人跟他走过这一段。
《蒋勋说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