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七点插尿管,不吃不喝等到下午4点才进手术室,7点出来,一切顺利。
虽然是最后一台手术,但因为手术难度不大,所以医生也没放在眼里,术前就说“简单”。
术后,因为对医生开的一种止疼药过敏,药水一挂进身体里,我就开始头晕目眩,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口唇发麻,浑身冒冷汗,最后还大吐一场,连苦胆水都吐出来了。
一开始跟护士说,护士初步判断是镇痛棒,把它关了。还是不舒服,护士就把点滴停了。继续不舒服,护士就不耐烦了:“我看你不是不舒服,是心理作用。”
结果,我大吐特吐,让她来看了,她才相信,说把药让医生给我停了。
结果,今天一打止疼药,继续昨天的症状,叫来护士一问,她说:“你不早说,今天晚上的药都给你配了,你不是说明天停吗?”
我说:“我昨天打了就不舒服,今天又打又不舒服,晚上怎么可能再打?配了也不打,你们换种药。”
护士说,她们还有别的止疼药,但得我们跟她们说。
我说,我都说了好几遍了,不可能来个护士就说一遍啊!
看来,这医院管理大有问题,太不负责任了!唉,害我遭罪。
护士却说:“动手术都是要受罪的。”
动手术确实要受罪,可这种罪明明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