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一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三毛曾说过:“《百年孤独》是除了中国的《红楼梦》之外,在西方世界里,它是这百年来最有趣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每个人阅读、了解和欣赏,念他的这本书时,如入幻境,痴迷忘返。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一个家族,一个世纪,一堆破事儿,一个伦理的故事。
初读本书,先是被书中的人物名字搞的头大如斗,拉美地区有给孩子们取相同名字的传统,而书中的布恩迪亚家族也一贯喜欢给家族成员重复命名。毫无疑问,这一传统对国人来说是相当不习惯的,增加了阅读难度,很容易让人感觉谁是谁傻傻分不清。但是度过了初期的“名盲”之后,往往被书中的故事、人物的孤独所吸引,不能自已。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死去,好像里面没有善终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因为追求,没人理解,孤独的追寻梅尔基亚德斯的灵魂,寻求相契。乌尔苏拉.伊瓜兰此生操劳,后来蚀骨所逝。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付出最多,存在感最弱,后来终于想通离开这个没有人情的地方。费尔兰达,自私、梦幻,所谓作到死亡。阿玛兰妲嫉妒的爱,终身她孤寂地老去;丽贝卡敢爱敢恨,孤独,坚持,最终得到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也算是在爱里终寝,带着笑,带着可能是自己兄弟的但其实是自己外甥的爱离去。
这些事情、这些故事的发生,其实只因孤独。此时我只有一个想法,“起源与灭亡,以及蛮荒般的残忍与惨烈。”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高大,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