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太偏心了!”女儿站在法庭上,用手指着父亲的脸喊到!老父亲坦然承受着女儿的指责,平静的说:“这是我们一家人欠他的…”
1996年的寒冬,原本幸福和睦的一家,却因为一场意外,陷入了困境。老李和妻子育有一女两二,本来生活美满,却因为妻子生了一场大病,把家里仅有的积蓄都掏空了。
病愈后的妻子也失去了劳动的能力,一家人的担子都落在了老李一个人的身上。
当时家里老大上高三,老二老三分别在上初中。
老李的为难被大儿子看在眼里,原本考中名牌大学的看大,悄悄的把录取通知藏了起来。自愿出去打工,贴补家里,供弟弟妹妹读书。
原本老李也以为自己大儿子是没考上大学,才出门打工的。
直到几年后,才知道真相。老李和妻子都觉得亏欠大儿子太多,所以四处奔走,帮大儿子找了一份事业单位的工作。
不料,刚大学毕业的二儿子,却埋怨老李,大哥没有文化都能事业单位,要是换成自己,一定可以混的风生水起!
大儿子再一次放弃了父亲给自己找到的工作,悄然离开了。
多年之后,二儿子和小女儿都已经事业有成,唯独大儿子所在底层苦苦挣扎!
老李夫妻俩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觉得是家里欠大儿子太多了。
原本大儿子可以上名牌大学,未来的成就一定比他的弟弟妹妹强,可看大的牺牲,把更好的人生让给了弟弟妹妹。
久卧病床的妻子和老李商量,决定把他们住的房子,将来给大儿子。
不久,老李的妻子就病逝了,他按照妻子生前的遗愿,准备将价值300万的房子,以100万卖给大儿子。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了!
二儿子和小女儿都认为老李偏心,这套房子是父母共有的,父亲没有权利处置。
他们提出平分房子,被老李给拒绝了。因为在他看来,大儿子为这个家付出太多了,作为父亲理性给他一些补偿。何况,这也是妻子临死前的遗愿。
二儿子和小女儿见老李主意已定,于是一纸诉状把父亲告上了法庭。
他们认为:
第一,房产是父亲的共有财产,母亲不买了,自己有权分的属于母亲那一部分的财产。
第二,母亲并没有立遗嘱,即便是口头遗嘱,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
而老李在法庭上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当初妻子重病,家庭经济状况堪忧,是大儿子主动放弃了上大学的权利,出去打工补贴家里,才让一家人度过那个艰难的时刻。
现在自己另外两个孩子,生活条件很好,唯独大儿子生活困苦,所以为了弥补当初大儿子做出的牺牲,才想把房产给了大儿子,况且这也是妻子生前的遗愿。
之后,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最后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其遗嘱执行遗产分配;如没有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由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按照规定,老李可以获得房产八分之五的产权,三个孩子各得了八分之一的产权。
最后,父亲老李将自己的产权也全部送给了大儿子,这样算下来,大儿子独自获得了225万,其他两人合得了37.5万元。
虽然,两个儿女各自得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但是他们和大哥、父亲的关系也无法继续维持了。之后,父亲老李再也不愿意见自己的两个儿女!
可叹,他们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最珍贵的亲情。孰轻孰重,真是难以决断!
现在的你,认为为金钱比什么都重要,可是当你认识到金钱不如亲情时,他们都已离你而去了。
千万别为了小利,而让自己在最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