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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如上文所述,昭公大约在“平丘之会”(鲁昭十三、前529)后不久迎娶吴国公主本身并没有在当时引起太多非议,而春秋末期关与昭公娶于吴“非礼”的提法其实是在其与季、孟争政被迫出走、客死异乡后的提法。
既然这次婚配最初遭到的阻并力不大,说明其实仍然存在将其合理解释的思路,或者说这件事其实本身并不完全违背周礼,只是从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悖离常规做法而已。那么这种被“非礼论”所长期掩盖的“正常性”到底在那里呢?我们还是从有关记载本身入手来找到蛛丝马迹: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春秋.哀公十二年)
可见“孟子”就是正规史书《春秋》对于昭公遗孀的官方称呼。在我们所熟知春秋时期的语境下,对女性的称呼中前一字的选择取决于上下文和叙述者的角度,可能选用女子的母家、母邦或者夫家、夫邦,也可能是她在母家中的排序,如果身份足够尊贵还可能拥有谥号,或者借用亡夫的谥号等等。
至于后一字,看起来似乎比较确定,主要选用父姓,或者说是按照出身邦国的习俗和规定所确定的姓。请注意笔者在这里区分了两种情况:第一就是最普遍的父姓,譬如鲁宣公与穆姜的长女伯姬,由于嫁给宋共公为夫人,所以也被称作共姬,不论首字随母家排序,还是随夫家谥号,都不改变来自父系的姬姓;第二种情况则是例外,即不随父系之姓,而随母姓,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还是来看《国语》中的一段记载:
秦伯归女五人,怀嬴与焉……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晋语.重耳婚媾怀嬴)
胥臣(司空季子)所提到黄帝诸子异姓的现象揭示了一个事实:姬姓的黄帝诸子中绝大多数都与自己不同姓,即子女的姓并不来自于父系,这跟刚才所举春秋时期鲁伯姬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当然胥臣后续的言论中进一步将子女异姓归因于“异德”、“异类”则体现了其所属时代对于政治伦理的见解和认知,但那和黄帝所处时代的家庭伦理就相去甚远了。
现在问题来了,子女和父亲异姓的现象本质上反映了当时的一个什么现实?如果抛开《国语》的编纂者借胥臣之口所宣扬后世关于德行的理论不谈,这种现象必定源于黄帝甚至更早年代所流行的婚俗,即子女不继承父姓而继承母姓的现象,也就是在春秋时期仍然极为流行的“异族婚”现象的原始形态。
这种现象流行于上古社会,一位男性出身于一个母系氏族中,要么可能因为“走婚制”或者“群婚制”而无法得知父亲的身份,要么在这个母系氏族中用于交配的异姓来自战俘或者仇敌,在被“使用”完毕后即处死,导致男孩成年后只能把自己的出身寄托在母亲或者母族身上,并且在性成熟后即被迫离开氏族转而寻求与其他男性建立自己的独立社群。这些人之间相互区分的主要标志就是其所出身的母族,也即“姓”的最初源头。
当男子成年后开始寻求来自不同氏族的配偶后,可能丧生或者被迫在交媾之后再次离开该族群,导致生下的子女也用有自己配偶所在氏族的姓,而非自己从母族那里继承来的姓。
黄帝所处的时代已经出现了大型定居文明,由于财富的积累以及对更多劳动力的需求从母系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社会,于是出现了“母系”与“父权”相分离的局面。一方面出于习惯等因素,人们坚持使用来自母系的图腾作为自己的姓,但同时“父权”已经居于主导地位并开始负责组织从生产、生活到战争和宗教等一系列事务。
首先黄帝自己的“姬”姓其实来自其生母所在的氏族,但黄帝后来又与来自不同氏族的女子生下大量子嗣。胥臣所提到的二十五子中有十四人的母亲来自拥有明确“姓”的氏族,因而这些人也就拥有了母姓,其他十一人的母亲可能出身卑微或者来自来历不明的异族,无法确知其母姓,所以也就没能得姓。
类似现象在春秋时期也是存在的,《礼记》曾经提到过: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礼记.曲礼)
类似的,《左传》中,郑公孙侨晋在与羊舌肸议论晋臧平公的病情时也曾提到过:
……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左传.昭公元年)
可见直到春秋时期,在处理婚姻问题时仍然秉持着自从黄帝时期起尽量寻求异族异姓婚姻的习俗,只不过当宗法和占卜手段更加完备之后,人们才开始通过这些技术手段解决不能确定姓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