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修己身,暂且小记当下的理解,方便未来回读增进,“温故而知新”。今分享于个人公众号,也请你多多指教。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大小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若说:礼的作用,恰当最难得,古代圣王的治国方针,和就是美,大大小小事情都这样;也有行不通的地方,为了和而和,不用礼节制,也是不行的。】
有若前面已经介绍过,这一段和后一段“信近于义”都是他说的,都是阐述恰当的规矩这一观点。“和”就是恰到好处,与我们今天提倡的和谐其实并无二意,也可以说是儒家思想中的中庸之道,做得不到位叫做不尽心,自己难受,别人不满意;做的过了,自己累,别人还觉得你过多的侵犯和介入了,真的是“过犹不及”。
儒家始终讲究以礼约束大家的行为规范,强调法制不如人治,人治不如礼节之。古代的圣王尧舜禹都是提倡以礼治国,有若在这里特意强调恰当的礼才算美,是为更好的说明后文“知和而和”。如果为了和谐而和谐,秀才遇上强盗,一味的讲究和谐,非把秀才的银子分一半给强盗,那秀才就吃大亏了;为了民主,为了和谐,团队遇上问题,总是来个举手表决再做决定,要是紧急情况,比如说在急诊室,这样做就无异是浪费时间,增加风险;为避免“知和而和”就需要用礼节制,这里的礼就是规矩,就是基本原则。放在今天,法律有时候也是礼的一种形式,因为对待故意杀人犯,不可能和谐了。
这句话我感觉是个引子,下一章节有若才更全面的谈到恰到好处的几大方向,所以论语虽然是语录体,但很多章节是前后对应,用论语中原话往往能更好的作解释,判断语中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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