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
19.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翻译】
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罚来制约百姓,百姓可暫时免于罪过,但不会感到不服从领导是可耻的;如果用道德来统治百姓,用礼教来约束百姓,百姓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会纠正自己的错误。
【解读】
孔子在本章中提出,刑罚只能避免人们犯罪,并不能让他们生出犯罪可耻的心理。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荣辱观,光靠政令和刑罚是确立不起来的。但是,若是用道德诱导人们向善,用礼制统一人们的言行,老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还能恪守正道,民心归服。这两种方法比较起来,道德教化和以礼治国要比苛政刑罚高明许多。
学习论语到今天,相信大家已经感悟到:孔子的施政思想是主德化,主礼治。
孔子一直强调“以德治国”的思想,重视道德修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政治史上有着重要的价值。
这里的“德”,应理解为道德自律,是人们内心的一种行为准则,时刻都在约束着自己。
“礼”是社会规范,是对人们的行为和相互关系做出的种种规定。
孔子认为,若是统治者以德和礼治国,就能得到百姓的认同和亲近,整个国家的凝聚力也会提升不少。倘若利用刑罚和政令治理国家,虽然也能相安无事,但是民众对国家的感情却很淡,缺少相应的凝聚力。
虽然有人认为,孔子忽视了政令制度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但德治的理想高于法治的境界则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说,道德永远替代不了规则,我同意这种说法,因为一双鞋,不可能适应所有人的脚。人形形色色,有的人讲道德,有人性,有的人无底线,枉为人。
当然,孔子的理想应该是有条件的,也就是当国家制度已经相对规范,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秩序良好时,则应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让老百姓有更高的追求,在精神和道德上进行修炼。
道德是弱约束,是倡导人们要去做的事儿。法律是强约束,强调的是人必须去做的事儿。
从古至今,其实最理想的政治形态,莫过于“礼乐刑政”的统一,才是最完备的治国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