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来说,死刑应该是最为严厉的刑罚,最为严厉的刑罚惩治的一定是最为严重的犯罪,那什么是最严重的罪犯呢?绑架灭口的绑匪是严重的罪犯,本拉登也是严重的罪犯,希特勒也是严重的罪犯,但是没有人会拿绑匪与本拉登相提并论,也没有人认为本拉登犯下的罪恶能与希特勒相比。无论如何,严重是个形容词,是可以比较并量化的,换句话说,希特勒如果被活捉,应该判死刑,那本拉登的罪行远没有希特勒严重,但是如果本拉登被活捉,等待他的也一定是死刑,而在大多数国家看来,一个绑架并灭口的绑匪大概率也是要被判处死刑。其中的一切大家都可以看出来,最严历的刑罚并没有匹配最严重的犯罪。这会造成一个什么结果呢?就是刑罚威慑力的崩坏,通俗来说就是我已经会被判死刑了,我就不会害怕再犯罪。
这里有必要说一个前提,就是死刑废除的国家或地区,犯罪率有没有极速增高,这里我就不放数据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一看相关报道,事实上,像美国部分州,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没有任何显著的提高,而像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废除死刑后,犯罪率居然一路骤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是社会学家需要考虑的问题,但是这样的数据却十足的给死刑废除支持者打了一剂强心针。有了这一个前提,大家能更好的理解为什么刑罚威慑力崩坏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我们看影视作品,经常有穷凶极恶的罪犯说出类似于“老子已经杀了很多人,不差你一个”这种台词,事实上,这正是刑罚威慑力崩坏的一种很严重的后果,我做了程度a的事情,我一定是死路一条,那么我做程度a+的事情,我也是一个死,那我为什么不做一个彻底的放纵?连环犯罪的原因,大抵如此。死刑的废除并不是犯罪率有所变化的因素,到有可能成为连环犯罪的土壤。
可能有的人会问,按照我这种说法,无期徒刑与死刑有什么区别,一样是老子反正也出不去监狱了,不如放手一搏。一方面,活着赎罪与一了百了之间哪个更让人恐惧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我只想听到大家说,无期和死刑有什么区别?是的,从功能上来说,从刑罚的预防效果来看没有区别,只是在惩戒效果上有区别!这才是我要论述的重点,而下一章,才是废除死刑的核心,预防多数人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