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元方子长文,有英才,与季方子孝先各论其父功德,争之不能决。咨于太丘,太丘曰:“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
【译文】
陈纪(字元方)之子陈群(字长文)才华出众,他和叔叔陈谌(字季方)之子陈忠(字孝先)各自评论自己父亲的功德,争执不下,于是就去问祖父陈寔。陈寔说:“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二人功德难分伯仲。”
【注释】
【英才】:杰出的才智;
【各】:各自;
【争】:争执;
【决】:决断;
【咨】:询问;
【难为】: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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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群(?-237年2月7日),字长文。颍川郡许昌县(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东汉太丘长陈寔之孙、大鸿胪陈纪之子。
陈群出身名门,早年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曹操入主徐州时,被辟为司空西曹掾属,后转任参丞相军事。曹操封魏公时,任魏国的御史中丞。后拜吏部尚书,封昌武亭侯。曹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中护军、录尚书事。曹丕驾崩后,陈群受诏辅政。曹叡即位,任司空、录尚书事,累封颍阴侯。青龙四年十二月(237年2月)病逝,谥号“靖”。正始四年(243年),配享曹操庙庭。
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群撰有文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陈忠字孝先,生卒不详。政府屡次征辟他,不出仕。
【阿绿说】
上一篇说了陈寔的教子有方,他的儿子陈谌说话非常有艺术,可谓滴水不漏,让人无法辩驳,只能叹服。
这一篇又见陈寔的教育之道。对于两个孙儿提出的谁的父亲更优秀的问题,他回答说:做元方的弟弟,季方很难;做季方的哥哥,元方也很难。
作为一名父亲,对都很优秀的两个儿子的评价,当然应该不偏不倚。而在两个做儿子的前面评价其父亲,肯定不能把他们父亲的优缺点一一列出比较,所以陈寔的评价很有艺术性:赞扬了儿子又不显张扬,还能够让两个孙子心服口服不再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