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又迎来了翘首期盼的周末,明天不用上班。今晚,同学小聚,品茶聊天,不知不觉过了睡觉点。兴奋之余,习惯性地打开手机,读到了文先生的《老师成了“背锅侠”!校外欺凌怎能把责任都推给老师?》,更是完全没有了睡意!
这叫什么事儿呀?没心没肺没脑子的家伙们,荒唐,荒唐,太荒唐!
事件是这样的: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发生了一起“中学女生被围殴”,参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共有15人,均为泽州县成庄矿中学学生,被打女孩是一名初一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外,当时正值周末,学生放假。
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实施欺凌行为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4名学生,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余未满14周岁的学生,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辛建国同志成庄矿中学校长职务;免去曹清亮同志成庄矿中学副校长职务;对成庄矿中学政教处主任李进国、安全室主任马卫民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班主任孟李兵、李淑红、王燕兵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校外、放假,只处罚老师,这个处罚我表示有点辣眼睛。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从此请叫老师背锅侠。
一起特大团体性连续欺凌事件,就这样拘留几天,回家训戒了事。处罚最严重的居然是学校的老师。这样的处罚有震慑效果吗?如果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有限制,难道不可以罚款,罚到家长肉痛?
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但现在的情况往往是,父母不会管教,老师不敢管教,出了事却要老师来承担所有责任。教育还能是人干的事吗?
欺凌发生的地点和时间都不属于学校负责的范围,却把监护人及孩子的过错全部推到老师身上,这就是所谓的让老师成为最幸福的职业?
难道把锅甩给老师,顶格处理几个可怜虫,就能杜绝欺凌事件的发生?
是不是可以解读成学生校外欺凌,老师负主要责任?
难道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还要追究监狱的责任?
只因为老师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就应该扛了所有的错?
这是对教师赤裸裸的欺凌与侮辱!这个处罚一出,以后学校就真的成了无限责任公司。
老师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任人宰割的穷酸秀才,最苦最累最不讨好的还是班主任,不要让“背锅侠”寒了老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