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9德恩法考小案例

1

留置权优先于质权优先受偿。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合法占有小提琴,冯某取得动产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冯某的留置权优质全优先于王某的质权优先受偿。

优先。

理由:①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②留置权系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为意定担保物权,因此留置权对质权的优先效力不受留置权人善意恶意的影响;③本案中,留置权人冯某明知小提琴上设有质权,其仍然可以有先有王某的质权优先受偿。

2

不能拒绝。王某作为出质人,属于具有法律上的有利害关系的人,以金条替换小提琴,冯某不得拒绝受领,如果拒绝受领,可以提存,消灭留置权。

理由: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若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担保物价值足以保障债权清偿,留置权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③本案中,王某愿意提供价值10万元的金条作为担保,该担保物价值远高于债权金额5万元,足以保证债权实现。冯某仅以不具备鉴定能力拒绝,非正当理由,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冯某不得拒绝王某以金条换回小提琴的请求。

3

抵押权已经设立。符合动产浮动抵押权成立条件,甲公司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设定抵押,并且在设立后10内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动产浮动抵押有效设立。

已经设立。理由:①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为大江银行的贷款债权设立的抵押为动产浮动抵押,适用“意思主义原则”,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②本案中,2025年4月1日,甲公司与大江公司订立书面抵押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大江公司的动产浮动抵押权于2025年4月1日设立

4

大江公司的动产浮动抵押优先。因为,大江公司的动产浮动抵押先设立,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的抵押权虽然已经办理的登记,但是晚于大江银行,因此大江银行的动产浮动抵押顺位优先。

5

乙公司的抵押权优先。

理由:①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担保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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