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治词业绩平议
——《人间词话译注》前言二
对于王国维的治词业绩,尤其是词论,八十年来,学界不断展开讨论。至今,有关《人间词话》的注本已有五种:
(一)靳德峻注本《人间词话笺证》(北京文化学社,1928年印行。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人间词话》,除靳氏原笺外,尚有蒲菁补笺)。
(二)许文雨注本《人间词话讲疏》(南京正中书局,1937年印行。成都古籍书店1983年将许氏《诗品讲疏》及《人间词话讲疏》合为一册印行,并将徐调孚所辑《人间词话补遗》收为附录)。
(三)徐调孚注本《校注人间词话》(上海开明书店,1940年第1版, 1947年增补重印。1955年3月,北京中华书局用1947年上海开明书店原版重印)。
(四)徐调孚注、王幼安校订本《蕙风词话·人间词话》,即通行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4月北京第1版)。
(五)滕咸惠注本《人间词话新注》(齐鲁书社,1981年11月第1版,1986年8月新1版)。此外,有关《人间词话》的研究文章,则难以计数。
第一,关于境界说。
境界说是王国维《人间词话》论词的理论核心,也是八十年来有关讨论的一个“热点”。
实际上,在《人间词话》中,所谓“境界”,是作为一种批评标准而提出的。
诸如“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本编第一则)云云。
十分明显,王国维对于词的评价,是以有无“境界”定优劣的。
因此,探研境界说,似应当在“就事论事”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放在诗歌批评史的发展过程中重新加以评判。
我国诗歌批评,历来注重教化、注重美刺。《诗大序》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教化(或风化)、美刺(或风刺)已成为我国的传统诗教。
《诗三百》自汉代开始,即被奉为经典,《国风·关雎》一直被解释为对于后妃之德的赞颂。
而传统诗教的批评标准是“比兴”二字。“比”与“兴”是手段,诸如“比者,比方于物也”, “兴者,托事于物”云云。这就是民间歌谣的表现方法或日常语言的修饰方法。
同时,“比”与“兴”也被看作是目的,诸如“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云云。
这就是对于现实政治“失”与“美”的批评,也就是教化与美刺。以比兴论诗,将诗歌创作纳入封建统治阶级所谓“正得失”“美教化”(《诗大序》)的轨道,这就是我国诗歌批评史上共同遵循的一条原则。
用“比兴”二字作为批评标准,即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又强调诗歌的艺术特质,“比”与“兴”,至今仍然是诗歌创作的重要方法。
但是,以比兴论诗,也有其流弊,即易于出现以政治鉴定替代艺术批评的偏向。我国诗歌批评史上所谓牵强附会、深文罗织等现象,就是这种流弊的具体体现。
我国诗歌批评史上所出现的兴趣说和神韵说,以为“诗有别材”“诗有别趣”,应当注重其特殊的艺术功能,这对于以比兴论诗所出现的流弊,无疑有一定的纠偏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封建统治的不断强化,诗歌批评中的比兴原则也随着遭到曲解,其流弊越来越明显。
因此,所谓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诗歌的发展。这一偏向,在词学领域同样也未能免。
据载,鲖阳居士论苏轼《卜算子》云:“缺月,刺明微也。漏断,暗时也。幽人,不得志也。独往来,无助也。惊鸿,贤人不安也。回头,爱君不忘也。无人省,君不察也。拣尽寒枝不肯栖,不偷安于高位也。寂寞沙洲冷,非所安也。此词与《考槃》诗极相似。”苏轼这首词,明明是一首自写寂寞之感的抒情作品,却被断章取义,支解成一首无限忠于君王的政治诗。这是词史上曲解比兴原则的一个范例。
清代常州派首领张惠言以“意内言外”之旨论词,倡导寄托说,完全继承鲖阳居士的衣钵。
王国维反对寄托说,反对以比兴论诗词。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当作“蓦然回首”),那人正(当作“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
王国维的境界说,帮助人们摆脱传统诗教的束缚,改变传统批评标准和方法,令人眼界大开。王国维境界说在中国诗歌批评史上的地位是应予充分肯定的。但是,王国维的境界说仍然有着严重的缺陷:王国维以境界说词,往往将思路引向词的外部,在词外求取“解脱”办法。这一点,使王国维自觉不自觉地走向自己的反面,在新的分道口上,与自己的对手会合。这就是说,王国维倡导境界说,本意在纠正比兴说、寄托说所出现的偏向,结果自己在某些问题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为填词诸公所不许的现象,即难免牵强附会
王国维的境界说仅是一般的艺术批评标准,尚未能成为词本身的本体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