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年轻的时候是个“骨瘦如柴的高个子”,但是随着社交生活的拓展,特别是刻意补充营养和加强锻炼,休谟成为了一个胖子,而且是一个快乐的胖子,他亲切和蔼,与人为善,在晚年的自述中,他这样评价自己的性格:“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十分中和的。”这样的人格特征最擅长自我治愈,而且它很快就见到了效果。
1739年到1740年,休谟陆续出版了三卷本的《人性论》,第一卷“论理解”,第二卷“论情感”,第三卷“论道德”,在今天看来,这本书无疑是休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可在当时却泥牛入海,几乎没有任何的影响,休谟后来悲伤地说:“它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它无声无臭的,甚至在热狂者中也不曾刺激起一次怨言来。”这让休谟饱受打击。
不过他的自愈性人格此时发挥了作用,休谟很快就走出了阴影。他意识到《人性论》之所以卖的如此惨淡,是因为界面不够友善,于是他用更加流畅浅白的语言改写了这本书的第一卷和第三卷,分别以《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理研究》出版,果然获得了成功。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休谟又陆续出版了《英国史》等一系列的书籍。1763年,当休谟以英国驻法国大使的秘书身份再次来到巴黎的时候,他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哲学家了,有人这样形容说:“王公贵族们奉承他,风雅的女士们崇拜他,哲学家们把他奉若神明。”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当时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如狄德罗、达朗贝尔、霍尔巴赫以及卢梭都跟他过从甚密。尤其是卢梭,他们两人曾经一度亲密无间,在休谟返回英国的时候,还把卢梭也带到了伦敦,只是后来因为卢梭的疑心病发作,导致二人最后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