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胡惟庸案和空印案之后,紧接着又曝出了郭桓案。
朱元璋是平民出身,父母亲人全都死于贫困交加,所以他一生最痛恨的便是贪官污吏。但不知为何,他越是推行重典治国,打击贪官,但却越是收效甚微,贪赃枉法的大案越是层出不穷。
郭桓案就是明朝的第一贪污大案。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发现,️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十几万亩的官田竟然没有一颗粮食提交国库,经查后,最终指向都系于一人,那就是户部侍郎郭桓。恰在此时,御史余敏、丁廷举检举户部侍郎郭桓私吞国家赋税、克扣秋粮,勾结其他地方官员,一同贪赃舞弊。
朱元璋一听大惊失色,责令审刑司吴庸彻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看着核算出贪污的数字,简直触目惊心。
两千四百万石精粮。
如此巨大的数字,郭桓是如何贪到手的呢?
吴庸查出的罪状如下:
一,私吞浙西(应天等五州府)秋粮,两百多万石。
二,征收税赋时,另立名目征收其他税赋,如水脚钱(运费)、口食钱(餐饮费)、库子钱(管理费)等,全部中饱私囊。
三,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的赋税。
郭桓案涉案金额巨大,两千万石精粮折成银子,相当于一千二百万两,是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涉案官员及其广泛,包括礼部、刑部两个尚书,及兵部、工部两个侍郎,和六部侍郎以下的所有官员,此外还牵连了全国十二行省的布政司官员和地方州府官员,共三万多人。
朱元璋并未因为人数巨大而有法不责众的想法,所有涉案人员,全部人头落地。
在他眼里,绝对认为除恶务尽,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