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这本书里出现了几个人物,如杜傅斯太太,如迪尔。
杜傅斯太太在斯库特在杰姆的眼中是一个尖酸刻薄、孤独的老太太,她总是看不惯斯库特和杰姆的行为,哪怕是在小镇的街上看到兄妹俩也会嘲弄,辱尤其在阿迪克斯决定替黑人汤姆辩护时,开始辱骂他们的父亲。如果我们在马路上听到别人对我们或者我们家人的辱骂,我想我们也会忍不住上去与之争论,更何况是作为孩子的斯库特和杰姆,他们忍受不了杜傅斯太太。于是在又一次谩骂中,杰姆忍无可忍,冲进杜博斯太太家破坏了她的山茶花园,而阿迪克斯为了表示歉意,与老太太达成协议,让杰姆每天去老太太的病榻前为她读书。
孩子们不能理解自己父亲的做法,而且他们很厌恶杜傅斯。当孩子们向阿迪克斯表达自己对杜博斯太太的厌恶与恐惧时,阿迪克斯却引导孩子去发现杜博斯太太丑陋外表下的珍贵品质。原来,杜博斯太太七十多岁了,病入膏肓的她,一直靠吗啡来缓解疼痛,时间久了,就对吗啡产生了依赖。杜傅斯老太太自知将不久于世,想要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人。于是,她让杰姆来为她读书,分散注意力,一次次延长自己脱离吗啡的忍耐时限,直至离世。从书上提到在杰姆读书的过程中杜傅斯太太最初还在挑剔,渐渐地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这个片段我可以猜到杜傅斯太太是因为身体的不适,她想让孩子们通过读书缓解自己的注意力。但是我没有想到她是因为“犯du 瘾”而难受。
我们知道当一个人的“瘾”犯了他的心理与身体倍受折磨,恨不得“去si”的那种感觉。而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干净的人”,杜傅斯太太忍住了这种瘾,这种勇敢让我们每个人钦佩。
我们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迪克斯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这个片段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思考起生而为人,却形形色色与众不同的人。为何人类可以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或许是因为我们有思想,即便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失败,但只要无愧于心,就值得去做,也值得世人的一份敬重与怀念。
2.迪尔是每年暑假都会来小镇雷切尔姨妈家居住的孩子,他成了斯库特到暑假想念的人,因为迪尔对斯库特说你是我的未婚妻,在斯库特与杰姆生气的时候,她会想到迪尔。而今年还未到暑假,迪尔却出现在斯库特的床下,和斯库特一样,我以为床下真的出现了“蛇”。当迪尔出现时我和书中所有人一样惊呆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历经曲折离奇长途颠簸累得半死不活脏得难以置信,但“总算到家了”!迪尔幸而还有杰姆、斯库特这样的朋友可以投奔,可以在孤单失落时孤身上路奔朋友而来。
“投奔”,多沉重的一个词,得有多么深的感情、多么大的信任,但凡有一丝质疑,都不会奔赴吧。这是太让人心疼的一晚,这个小小的伙伴,心里装着那么大的孤单,一腔孤勇,奔你而来。甚至最初的相识,那第一声招呼:“嘿,我能认字。”就已经透着极大的渴望,希望被需要,从而获得友谊。迪尔拜托阿迪克斯说服自己的姨妈能够让自己在这里住上一个晚上,这一刻是什么样的友情呢?作为被“投奔”的朋友,最该做的,就是让他洗个热水澡,吃顿丰盛的饱饭,放松下来,陪伴他,慢慢聊聊彼此所想,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助。“坚定地站在朋友这边”并不容易做到。当成年后工作了结婚了,身边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少,学生时代的朋友已逐渐不再联系,有时候也会怀念那个时期的我们,真的很羡慕孩提时期斯库特、杰姆和迪尔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