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以密成,言以泄败。
我会永远珍惜自己的想法和解释。无论他人是否认可。但这与我无关。他人认可什么是他人的事。我认可什么是我的事。我可以不用认可他人认可的事,他人也可以不必认可我认可的事。
他人如果强迫我或者施压力给我让我不认可我自己而去认可他的我难以认可的理论,这就是对我的侵犯。
如果他人仅仅只是单纯地表达他单方面的观点,并不构成对我的意识强迫,那我也会选择尊重他认可他的观点。
而我如果只是单纯地表达我单方面的观点,并不构成对他人的意识强迫,那他人也理应尊重我观点的不同。
如果他认可的观点冲击到了我,我可以选择与他辩论,也可以选择不与她辩论,这是我不同情况下的自由权利。
而如果我认可的观点冲击到了他人,他人不与我强行争辩是他人的涵养,我不必纠结他人,也不必怀疑自己的观点对他的不适用和对我的正确性,毕竟这是我以我自身经历以及在此基础上选择性吸收所学的经验得来,我不必怀疑我得出结论的准确性,毕竟我是学霸,答题不会跑偏,所以我的结论对我来说是正确的,而对他人可能并不具有适应性,即使这一点令我感到非常难受,但我必须接纳他人与我的不同。更甚至是我很喜欢的朋友跟我的层面上的不同。
假如我们是小学、初中、高中的朋友,那很好认同,毕竟我们生活圈子差异并不大,彼此就算境遇再不同,也会有基础的底盘认可,因此,我们能够从共情环境之上认可彼此的理念。但是我的大学朋友从根本性上是不听你的,即使他们看起来和我以往的朋友们很想象还是那么亲切友善,但我们生活圈子根本上是不同的,即使我无法去共情这其中巨大的差异。我也必须认可这底盘的不同,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产生一种对底盘环境的共情感受和认知。
余华说过,人和人活在巨大的差异里。即使我对这一点根本没有彻底而清晰的认知性了解。因为底盘的不同,我们从根本性上的共情出现了差异,人和人终究可能由于以往的对待上产生不同的圈子,也就是,当底盘相同,即使我们不同,我们也可以彼此共情。但当底盘不同,我们就只能找到自己的那一类同类共情,即使也无法完全地达到认知一致性。而底盘不同处境也不同的两个人,基本上是根本不可能认可彼此的观点的,所以这个时候,能退让一步的,显然更智慧。这种智慧不是说对你的不认可和显摆我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的态度,而是我选择之下的不强求。是保全彼此的体面,也是对彼此的尊重。因此,不强求。
如果我认可的观点冲击到了别人,他人与我死犟活犟,非要分出个是非对错高下胜负,甚至不惜去深入彼此的真实成长经历里去理解彼此和共情彼此最终达到对彼此的充分了解和理解,再去辩个折衷的彼此都认可的观点。这其实根本没有意义,而且,人也不能让另一个人对自己了解太深。了解越多,把柄越多。即使这样,也未必能够获得真的认可,可能会受到表达限制。所以真的碰上这种人,他不退,我退,我对她保持着认可,并且深入地去挖掘和获取他更多的信息,即使她遮掩不说,慢慢地我也能够猜到和了解到更多东西,以退为进,靠着我了解到的这些东西,拿捏她或者可能给她的致命一击或者设局或设圈套,也就已经够了。而我确实实实在在地给到她了她想要的认可感。
所以人际之间,最怕的就是对方对你的充分了解。越了解,越拿捏。从上大学的那一刻起,基本上就要有这样强烈的意识了。高中也是应该的,只是你没有意识到这些当时。初中小孩儿虽然心思单纯,但也不能乱说,而且适当夸大,营造势能,他们是真会信的。小学生就好搞了,不仅了解了你的所有也没有关系,没那么多想法,轻轻地唬一下就立马见效。
(我说的是我们当年那会儿,不是现在,现代的小孩儿思维意识之间竞争太激烈,远远不是当年的那些蠢笨一些的小孩儿可敌,尤其是过分单蠢像我那样儿的。现代的小孩儿,一些已经很有城府的大人可能都奈何不了,那是越来越不好对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