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分析离职数据,大部分员工会因为各种原因主动辞职,炒老板鱿鱼;而另一方面,即使员工能力差,被公司辞退的却不多,是什么原因?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优秀员工机会多,平庸员工爱面子,公司顾忌劳动法。
咱们一个一个地说。
1 优秀员工机会多
优秀员工,对自己都是有非常清晰的职业规划和成长目标。为了实现个人愿望,优秀员工,不仅对公司的期望高,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自我要求也非常高。
当一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清晰,而且自我成长要求又很高,这样的人,是闪闪发光的,他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个人品牌也会迅速建立起来。
当他发现成长空间和发展空间受限时,就会果断地寻找新的机会。因为他是优秀员工,能力强,他不担心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
同样,因为他能力强,当个人品牌建立起来后,即使他不主动寻找新机会,别人也会慕名而来,为他提供更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空间,以及更优越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
当然,除此之外,当员工与公司的价值观不符、与同事人际关系差、对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时,也会主动提出辞职,去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
2 平庸员工爱面子
罗大佑在《现象七十二变》里唱到:“或许你将会发现人生还算美丽,只要你抛开一些面子问题”。
为什么这么唱?因为很多人宁愿人生不美丽,也死要面子。很多人做决策的时候,往往会把面子视为一个关键因素。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有绩效考核,都在实行“末尾淘汰制”。
你想一想,当一个人,绩效不佳,处于末尾淘汰边沿时,他是更愿意“知耻而后勇”呢?还是主动辞职,炒掉公司,给自己挣点缥缈的面子呢?
大多数人,大概率会选择后者。
被末位淘汰,是不给人面子,等同于“杀人诛心”,有几个员工能承受得住这样的心理压力。而且,被末尾淘汰的事情一旦宣扬出去,不仅仅是失了面子,更有可能影响以后找新工作。
所以,与其被辞退,何不化被动为主动,炒掉公司,主动辞职,赢回一些“面子”。
3 公司顾忌劳动法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公司要辞退员工,不仅流程要合法合规,而且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即使员工存在过错,公司要辞退员工,也需要有完整的证据链,否则也存在辞退风险。
但是,大多数公司的用工管理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想掌握完整的证据链,并不容易做到。
另外,大多数公司在用工行为上,都存在轻微违法,甚至是严重违法。
所以,不论员工是否存在过错,公司主动辞退员工,都有可能激化员工矛盾,使员工走上劳动仲裁之路。
即使员工不提出劳动仲裁,也可能在工作交接、舆论散播、客户关系等方面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无论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都不会轻易主动辞退员工,而是想方设法让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
综上所述,主动辞职员工多、被辞退员工少,是因为员工和公司双方都选择让自己最满意的决策。
作为员工,唯有让自己变得优秀,让自己具有不可替代性,让自己变得稀缺,才能掌握主动,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值钱,不担心被辞退,更不担心没有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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