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26天《告子上 凡二十章》11.1~11.2

《孟子》学习第126天《告子上 凡二十章》11.1~11.2

原文阅读

11.1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11.2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字词注释

[1] 杞(qǐ)柳:也叫红皮柳,落叶灌木,枝条可编器物。

[2] 桮棬(bēi quān):桮,同“杯”。棬,木制的饮器。泛指杯盘类的容器。

[3] 戕贼:残害,损害。

[4] 湍水:急流。

[5] 信:的确,确实。

[6] 搏:拍打。

[7] 颡(sǎnɡ):额头。

[8] 激:用戽(hù)斗抽水。

译文参考

        告子说:“人性就好像杞柳,仁义就好像杯盘。让人的本性归于仁义,就好像用杞柳做成杯盘一样。”

      孟子说:“你是顺着杞柳本来的样子做成杯盘呢?还是毁坏杞柳本来的样子然后做成杯盘呢?如果要毁坏杞柳本来的样子才能做成杯盘,那么也要残害人的本性来成就仁义吗?率领天下人来损害仁义的,一定就是你这种说法了!”

      告子说:“人性就好像急流的水,在东方开个缺口它就往东流,在西方开个缺口它就往西流。人的本性不分善恶,就好像水流不分东西一样。”

      孟子说:“水流的确不分东西,但也不分高低吗?人的本性是善的,就好像水总是向低处流。人的本性没有不善的,水没有不向低流的。拍打水,可以让它溅得比人的额头还高;用戽斗抽水,可以把它引上高山。但是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是外在形势迫使它这样的。人会做坏事,也是因为它的本性受到了外在形势的影响。”

核心内容解读

        记录于《孟子·告子上》中孟子与告子的这场辩论,堪称中国哲学史上关于人性问题最为经典的对话之一。这场辩论不仅展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性观,更奠定了儒家心性论的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战国时期,社会结构剧烈变动,传统价值观受到挑战,思想家们纷纷提出对人性的新解读。告子作为战国初期的思想家,其思想可能受到道家自然观或墨家功利主义的影响。他主张人性无善无不善,强调环境的塑造作用,这种观点反映了战国时期对人性较为开放和多元的理解。

      孟子作为孔子的继承者,在面对告子等思想的挑战时,需要为儒家道德哲学建立坚实的人性基础。他的性善论不仅是对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发展,更是对儒家伦理体系的系统性辩护。

    首先,告子秉持“性无善无不善”论,以“杞柳”喻人性,以“桮棬”喻仁义,提出“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这一比喻的精妙之处在于它将人性视为中性的原材料,而道德则是后天加工而成的产品。告子实际上提出了一种道德建构论:仁义并非人性固有,而是社会文明对人性的塑造结果。

      孟子敏锐地抓住告子比喻中的漏洞:“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这一反问揭示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道德需要通过对人性的暴力改造才能实现,那么道德本身就变成了反人性的存在。孟子通过归谬法指出,按照告子的逻辑,最终会导致“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的后果,即使道德成为人们厌恶的对象。

      孟子在此提出了一个深刻见解:真正的道德教育不应是对人性的压制或扭曲,而应是对人性中固有善端的培育和扩充。这一观点在《孟子》后续篇章中发展为“四端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道德不是外铄于人的,而是人性自然生长的结果。

      接下来,告子不甘示弱,再以“湍水”为喻:“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这一“水性无定向”的比喻强调人性的可塑性和环境对人的决定作用。告子认为,人性本身没有道德方向,正如水没有固定的流向,完全取决于外部引导。这种观点与现代行为主义心理学有相通之处,都强调环境对行为的塑造作用。

      孟子的回应则展现了其哲学思维的深度:“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他承认水确实没有东西方向的固定倾向,但指出水有向下流动的根本趋势。这一反驳巧妙地将辩论从“水平方向”转换到“垂直方向”,从相对性转向绝对性。孟子通过这一转换论证了人性有固有的善的趋向,正如水有向下的本性。

      孟子进一步区分了“性”与“势”:“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水被击打可溅高,被阻遏可上山,但这些都不是水的本性,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同样,人可能作恶,但这并非人的本性,而是环境压迫或心智迷失所致。这一区分极为重要,它既坚持了性善的普遍性,又解释了现实中恶的存在。

      可以看出,孟子的性善论不是对人性天真浪漫的美化,而是有着深刻哲学内涵的理论体系。首先,孟子所说的“性”不是指人的生物本能,而是人区别于禽兽的道德本性。他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这“几希”之差正是道德理性的萌芽。

而且,孟子的性善论是一种“趋向论”而非“完成论”。他并不认为人生来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善人,而是认为人天生具有向善发展的潜能和趋势。道德修养的目的就是培育和扩充这种内在的善端:“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最后,孟子的理论为道德自主性奠定了基础。如果道德是外在于人性的规范,那么道德实践就变成了被动遵循外部规则的过程。而如果道德是人性固有的倾向,那么道德修养就成为自我实现的内在要求,道德自由也就成为可能。

      与西方哲学的对照来看,告子观点近似洛克“白板说”(人性无先天内容),孟子则接近卢梭“自然善”论(但更强调道德理性)。孟子的“势”概念可与亚里士多德“潜能-实现”理论类比:善是潜在于性的目的。

      孟子与告子的辩论实质是道德内在性与外在性之争。孟子通过逻辑归谬和概念分层(性/势)维护了性善论的合理性,其核心在于:道德是人类固有的潜能;为恶是本性被遮蔽或扭曲的结果;道德修养应基于内在培育而非外部塑造。

      孟子与告子的这场辩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儒学发展史上,性善论成为儒家主流的正统观点,尤其在宋明理学中,朱熹、王阳明等大家虽对性善论有不同诠释,但都继承了孟子的基本立场。性善论也为儒家教育哲学提供了基础,强调教育应是“启发”而非“灌输”,是“培育”而非“塑造”。

      在现代语境中,这场辩论仍然具有重要启示。对于教育学,它提醒我们教育应当尊重儿童的天性,引导而非强制;对于心理学,它指向了人性中积极向上的成长潜能;对于伦理学,它提供了道德内在性的坚实论证。它告诉我们:道德不是对人性的否定,而是人性最充分的实现;善不是外在于我们的理想,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呼唤。在这个意义上,孟子与告子的辩论不仅是两千年前的思想交锋,更是对人类道德本质的永恒探索。这一论辩不仅塑造了儒家伦理的基本方向,也为理解人性与道德的关系提供了经典范式。

背景知识介绍

孔子心性之学的结构及其意义(一)节选

        伦理道德学说是传统儒学的重要内容,它关心的热点是人怎样才能合于伦理,成就道德的问题,这也就是现代新儒家不遗余力,推崇备至的心性之学。但现代新儒家一些代表人物研究心性之学往往偏重于孟子,以孟子作为立论的基本依据和评定学派是非的标准,对孔子本身的心性结构不够重视。这种情况应当扭转。为此本书首先探讨孔子心性之学的结构和意义,这对于读懂性善论,对于说明孔孟心性之学的分歧,对于解决西方伦理思想中若干理论难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孔子心性之学的结构

      孔子心性之学有欲性、仁性、智性三个不同部分,三者缺一不可,共同组成孔子的心性结构。

      孔子心性之学结构的第一个部分,是利欲问题。一般的做法,是套用西方道德哲学概念,称之为感性。但孔子眼中的利欲与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感性,不完全一致。总的来说,西方道德哲学的感性和理性处于两分结构的两极,是彼此对立,相互排斥的,而孔子的利欲与心性之学的其他部分是一种价值选择关系,并不构成绝对的对立。如果以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感性称谓孔子的利欲,往往不容易注意到这种区别,也不容易彰显儒家哲学的特点和长处。为此应该取一个新的名称。根据《论语》有关利欲的说法,权且称之为“欲性”,一来有待学界同仁的讨论,二来希望有更好的称谓出现。

      孔子并不反对一定程度的利欲。孔子生于乱世,立志高远,以从周为其政治使命,以行道为其历史责任。但他毕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中,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条件,这就决定了他并不否定利欲的作用。这在《论语》中有许多具体的记载:“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论语》7.4)“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7.14)“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论语》10.8)闲居安和舒展,闻乐愉悦忘我,饮食不厌精细,丝毫不排斥厌恶它们。

        孔子也不反对接受馈赠。“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论语》10.23)“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7.7)朋友之赠,礼尚往来,只要合于礼义,并不辞让。

      孔子不仅不反对一定程度的利欲,甚至还表露了求富的思想。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7.12)“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8.13)“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论语》14.1)虽然这三章的重点都在后半句,即坚持吾之所好,反对不义之富贵,但前半句毕竟也反映了孔子的真实思想。如果能得到财富,即使不起眼的下等差使,也愿意干;如果天下太平,自己仍然贫贱,便是耻辱。

        这些都表明,孔子对待生活的态度是很实际的,并非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清高迂腐,连最基本的利欲都不屑一顾。但是孔子毕竟是孔子,因为他选择的价值层面很高,始终以义为鹄的,决不以利欲为最终的满足。孔子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划分的标准之一,即在于君子志于道,小人怀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4.11)孔子自己以崇高的价值选择,为后人树立了君子的楷模。“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7.16)。

这即是后儒赞许不绝的“孔颜乐处”。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或高大或渺小,全在于自己的价值选择。选择的价值层面高,便高大,选择的价值层面低,便渺小。君子(士)以行道为己任,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必须有高层面的价值选择,以自己崇高的人格承担起道统的重担。反之,以利为重,便不足为士了。这就是孔子讲的:“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论语》14.2)“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4.9)

既不排斥一定程度的利欲,又要追求高层面的价值选择,这之间会有一定的矛盾。解决的办法,全在一个“义”字。利欲不在有没有,而在是不是适度。《中庸》讲“义者,宜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凡利都要看是不是合义,合义就是正确的,可以接受;不合义,就是不正确的,不可以接受。孔子讲“见利思义”(《论语》14.12)

下面这个例子更能说明问题:“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论语》11.8)孔子没有答应颜路的请求,讲了两个理由。第一,鲤与颜渊,皆子也,鲤死亦有棺而无椁,可见葬可以无椁。第二,从大夫之后,不可以徒行。《四书集注》引胡氏注云:“大夫不可以徒行,命车不可以与人而鬻诸市也。”“夫君子之用财,视义之可否,岂独视有无而已哉?”两个理由中后一个更重要。大夫按道理不能徒行,所以孔子不同意颜路的要求,是以义作尺度的。

      总之,孔子对欲性的看法有三个基本点:第一,欲本身不是恶,只有贪多无厌,突破了义的限度才是恶;第二,欲(利)和义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价值选择关系;第三,君子不应以欲为重,而应以义为最高的价值选择。

仁性是孔子心性之学的第二个部分。所谓仁性即孔子的仁的思想。因为是从心性结构角度讲的,所以与性相连,合称仁性。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孟子性善论研究(再修订版)》,杨泽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2月

《孟子通释》,李景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

《孟子新注新譯》,杨逢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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