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感悟: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最高的善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不与其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上善的人总是甘居卑下的环境,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远博大,结交善良的人,说话恪守信用,为政善于治理,处事善于发挥特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上善的人正因为有不争的美德,所以他就没有过失。
以自然界的水来喻人、教人。以水的特性阐述了圣人为而不争的高尚品质。
水能静能动,水能急能缓,能柔能刚,能内能外能升能隐,始终停留在众人所厌恶的低下、隐蔽之处,有着至诚不易的规律性,冲洗污垢,刷新世界。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不违天时,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争宠,所以水具有近似于“道”的特性。
圣人具有近似于水的特性。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一切遵循客观规律,选择不引人注目利于修道的清洁地方居住,生活安定。做事审时度势,伺机而动,为政,清正廉洁,消除腐败;为人,虚怀若谷,从不炫耀;处世,仁慈友爱无私奉献而不图回报。言行一致,以诚信为本。圣人与世无争,一切遵循自然规律行事,不主观妄为,反而赢得了别人所无法争到的东西,这正是不争之争。
老子心目中的“不争”并非消极的思想,而是让我们能够以冷静的心态去面对那些没有意义的纷争,在合适的位置上,即便是处在十分卑下的地方,也能始终如一地永远付出着,积蓄着力量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没有怨咎、遗憾、悔恨。
老子用水性来比喻有高尚品德者的人格,认为他们品德像水那样做有利于众人的事情而不与其争,而且还愿意去众人不愿去的卑下的地方,愿意做别人不愿做的事情。因为不争,所以别人也没有什么怨尤。不争是顺应自然法则,只有效法自然才能没有忧患,充分体现了老子的自然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