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人生》242 请问公主,我提什么问题才能难倒你呢
这是民间流传的松赞干布向文成公主求婚的一段佳话。故事说,文成公主是唐太宗李世民的侄女,她天生丽质,知书达理,聪颖过人,许多达官显贵的公子都前去求婚。当时,吐藩王松赞干布正在京城长安,也加入了求婚行列。文成公主向求婚者提出这样一个条件:谁能提出一个难倒她的问题,她就嫁给谁。求婚的公子们先后向公主提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公主都对答如流,使他们个个高兴而来,败兴而归。
这一天,松赞干布来到李府,他躬身施礼后恳切地问公主:“请问尊贵的公主,为了使您能成为我的夫人,我提什么问题才能难倒您呢?” 松赞干布无愧一国之君,他提出了一道让文成公主进退维谷的难题,公主无论怎么回答,都得落入松赞干布的圈套。
这一问题的推理逻辑是: 如果您能告诉我一个可以难倒您的问题,那么,我就可以用这个问题难倒您,您就会成为我的夫人; 如果您不能告诉我一个可以难倒您的问题,那么,我这个问题就难倒了您,按照您的承诺,您就必须成为我的夫人; 您或者告诉我,或者不告诉我,总之,您都得成为我的夫人。
文成公主望着英武潇洒、一表人才的松赞干布,羞涩地低下了头,答应了这桩婚事。
鲁钝生感言:据史书记载,文成公主是李唐宗室之女,不是唐太宗的亲生女儿,其祖籍、出生地、父母、名字均不详。唐观贞十四年(640年),太宗李世民册封她为文成公主;贞观十五年(641年),唐太宗下旨将文成公主远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成为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王后。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是政治联姻,这桩婚姻促进了唐朝与吐蕃的交流合作,增进了民族团结,发展了藏族经济,这此后的二百年间,大唐与吐蕃的交往密切,凡新赞普即位,必请唐天子“册命”。
说到文成公主的个人命运,虽贵为王后,但未必幸福。松赞干布650年去世,文成公主守寡30年,并无子女。一位文弱女子,远在异域他乡,独守空房,没有一个亲人,想来无非昭君第二。至于上文的故事,是后人为了赞美文成公主和肯定这一婚姻的积极意义而杜撰的。
我们说这个故事,是想借此说说日常生活中的“二难推理”这个话题。
所谓“二难推理”,就是由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命题)和一个二肢选言判断(命题)作为前提,从而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这一推理的特点是:提问方同时提出具有两种可能的选择,回答方无论肯定或否定哪一种选择,结果都会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境地。也正因为回答方无论怎么选择都会左右为难,故将这种推理名为“二难推理”。松赞干布提出的问题中,“如果您能告诉我一个可以难倒您的问题”和“如果您不能告诉我一个可以难倒您的问题”,就是两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这两个假言判断同时为文成公主预设了“能”与“不能”两个可供选择的选言判断,即两个选言肢,文成公主无论选择其中的哪一肢,都得落入松赞干布的圈套。
二难推理是日常论辩中经常使用并十分有说服力的一种论辩方法。在中世纪,无神论者在反驳“上帝万能论”时,就向神学家们提出这样一个二难问题:“你们说上帝是万能的,那么,上帝能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吗?”神学家们无言以对。这是因为,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他就能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但他一旦造出连他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则证明他不是万能的,因为他不能搬起那块石头;如果上帝造不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本身就证明他不是万能的。所以,不管上帝能否造出这块石头,上帝都不是万能的。
常见的二难推理有四种形式:
形式一:简单构成式。其公式是:如果A则C,如果B则C;或者A,或者B;所以,C。上述松赞干布和无神论者提出的二难问题就属于这一类。
形式二:简单破坏式。其公式是:如果A则B,如果A则C;或者非B,或者非C;所以非A。例如:如果你是一个诚实的人,那么你就不会说假话;如果你是一个诚实的人,那么你就不会隐瞒自己的过错;你或者说假话,或者隐瞒自己的过错,所以,你不是一个诚实的人。
形式三:复杂构成式,其公式是:如果A则C,如果B则D;或者A,或者B,所以,或者C,或者D。例如:如果别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你就应当接受;如果别人的意见是错误的,你就应该反对;别人的意见或者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所以,你或者应当接受,或者应当反对。
形式四:复杂破坏式,其公式是:如果A则C,如果B则D;或者非C,或者非D;所以,或者非A或者非B 。例如: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上帝就能消除罪恶;如果上帝是全善的,那么,上帝就愿意消除罪恶;上帝或者没能消除罪恶,或者不愿消除罪恶,所以,上帝或者不是全能的,或者不是全善的。
二难推理必须遵守同一律,即前提、标准必须同一,否则,必然产生概念及判断混乱,出现是非标准不统一的毛病,从而导致诡辩。
如著名的“半费之讼”: 古希腊有个人叫欧提勒士,他向当时著名的论辩家普罗泰戈拉学习法律。两人当时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普氏向欧氏传授法律知识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欧氏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第一次出庭打赢官司时付清。但欧氏毕业后,迟迟不出庭打官司,普氏自然收不回另一半学费,因此,普氏便把欧氏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普氏向法官说:“不管欧式的官司输赢,他都将付给我另一半学费,理由是:如果他打赢了官司,按照合同规定,他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他打输了官司,按照法庭裁决,他应该付我另一半学费;所以,无论输赢,他都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欧提勒士无愧普罗泰戈拉的高徒,他立刻以老师之道还治老师之身,循着老师的逻辑推论反驳道:“尊敬的法官,不管这场官司胜诉还是败诉,我都不用付给他另一半学费,理由是:如果我胜诉了,按照法庭裁决,我无须付给他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了,按照合同规定,我无须付给他另一半学费;所以,无论胜败,我都无须付给他学费。”
据说,这场官司难倒了法庭,法官一时无法做出裁决。 其实,这是两个错误的二难推理,是诡辩,它违背了推理必须遵循的同一律,即必须遵循同一的前提,同一的条件,同一的标准。普氏为了要回学费,当欧氏赢时以合同为标准,当欧式输时则以法律为标准,同一件事情上出现了两个标准,所以,推理不能成立。欧氏为了拒交学费,当自己赢时以法律为标准,当自己输时以合同为标准,也是同一件事情上出现了两个标准,推理同样不能成立。
附二难推理故事一则: 你说的是谎话 这是一则哈萨克民间小故事。故事说,有一个贪婪而又凶狠的商人,经常用狡诈手段骗人钱财,人们恨透了他,但苦于没有办法整治他。有一个正义而又聪明的小姑娘叫阿格依夏,决定整治一下这个凶狠的商人。有一天,她在一个广场上遇见了那个商人,她当着许多人的面对商人说:“你愿意和我在法庭面前用‘说谎话’来打赌吗?我们两人各自向法庭说一个谎话,谁要是认定对方所说的确实是谎话,谁就输一千块钱;谁要是把对方说的谎话认定是真话,就请法庭按真话裁决。”商人看看阿格依夏,其貌不扬,心想,在这么多人面前,拒绝这个小姑娘的挑战,太没面子,况且,她也耍不出什么花招,所幸就陪她玩玩,说不定还能弄到一千块钱,于是便欣然答应。两人走进法庭,来到法官面前,签了协议,立了字据。商人先说了一通谎话,阿格依夏听了,认定是实话。轮到阿格依夏说谎话时,她说:“我的叔父是一个专门给商人带路的向导。一天,他正领着一个拥有600峰骆驼的商队在戈壁滩上赶路,忽然遇到一伙凶恶的强盗。强盗将商队的财产全部抢光了,最后还杀死了几个无辜的路人。昨天,我叔叔告诉我,抢走巨额财物和杀死路人的强盗头子就是你这个商人!你说说,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商人听了,顿时发蒙,想了半天,气急败坏地对法官说:“她……,她……,她说的是假话!”就这样,阿格依夏战胜了贪婪的商人,赢了一千块钱,众人拍手称快。原来,阿格依夏讲完那一段话以后,在商人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一个推理:如果承认小姑娘说的是真话,按照法庭签订的协议,那就等于承认自己是抢劫犯和杀人犯,就得赔偿巨额财产,还会被判刑;如果承认小姑娘说的是假话,只能输掉一千块钱;承认哪个对自己都不利,但两项比较,承认小姑娘说的是谎话,损失会小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