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这本书之前,我首先就被作者毛姆的经历所震撼,一个十岁就失去父母的孤儿,一个身材矮小得总被同学欺凌的结巴,一个从童年起就轻度抑郁的社会恐惧症患者,会有什么样的生活?
如果是毛姆,他会过上一种灿烂的生活。
他做过助产士,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他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
他一生崇尚自由,崇尚人的自然天性。《月亮与六便士》便是他写作的秘密与初心。
在很久以前我看过这本书,看了几章由于看不懂选择放弃读它,这次暑假我再一次拾起了这本书,同样地看不懂,也看了几章,我知道书名的意思,但我不知道跟书的名字有什么关系,本来打算想放弃了,但是觉得不能半途而废,经过将近一个星期终于把它读完了,看完我才发现这本书的意义,我心中也产生了疑问,梦想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吗?我好像从来没有过梦想,真羡慕那些有梦想并且为之努力的人。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起起伏伏,为斯特里克兰抛弃自己妻儿而感到不满,为他抢走自己的朋友的妻子并且害死了她而感到气愤,难道别人在他眼里就这么微不足道吗?他怎么可以这么不可以顾及别人的感受!
其实他这样有自己的原因,我突然觉得这样的人生才算活出了自己,他说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去忙别的事情。真是极其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收欲望支配,自由自在的地去工作。
人性本身就很脆弱,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做这些就像犯错的孩子一样,被自己的欲望所支配,很多人都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导致一错再做,而他比我们勇敢,不在乎道德的批判,做错了事就改,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不管他是不是吃得起饭,不管他是不是没有地方住,每天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但他的心是快乐的。
记得这本书还描述过一个与斯特里克兰相似经历的人,他性格腼腆,待人和气,但才华横溢。凭着一笔奖学金,他进入到医学院,五年时间,任何一种可以申请的奖学金他都拿到了。他同时担任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一次他去亚力山大港度假,被这座城市揪住了心,突然之间满心欢喜,一种美妙的自由感,就这样他辞职了,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余生。
别人跟他说:
你一定是疯了。
他说:
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不管我的事,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左右着我。
多年后有个人接替了他的位置说:
我想他一定是智障了。可怜的家伙,完全被自己毁了。
我想下面这句话可以回答。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叫做作贱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幸好这本书的最后,故事的主人公找到了自己的最后想要到达的地方,并且完成了这个世界最伟大的画作,为他的精神感到佩服。
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生活的意义?有些人选择按部就班的工作,有些人愿意挣脱束缚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想生活的意义就是找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事,不管再怎么艰辛辛苦和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去生活。
我仔细分析了自己,其实我觉得我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一种吃苦和坚持的精神,其实我想了想我有过很多梦想,那么因为在乎别人的眼光放弃,要么觉得太难不相信自己放弃,如果我能像这本书和主人公一样,我相信我的人生肯定不是这样,幸好现在不算太晚,幸好我看了这本书,希望我也能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以后更加努力,加油!!!